清國土資函〔2016〕79號
?????????????????
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1654號建議
會辦意見的函
市經信局:
我局對省人大十二屆四次會議《關于將廣清產業園做為省級對口幫扶示范園并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議》(第1654號)的會辦意見如下:
????一、為支持廣清產業園建設,解決園區用地需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相關會議紀要精神,我局積極開展廣清合作產業園用地的土地規劃調整工作。在2014、2015年分別通過調整使用有條件建設區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的途徑,分兩次共調入建設用地規模約6000畝,解決了園區首期的用地規模問題。
王春梅代表提出的問題“土地利用規劃調整進度不適應項目落地的整體需要”,的確客觀上存在,按《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的要求,不是所有的項目都可以進行規劃修改,但也不是該代表提及的“完全局限于只能調整一次這個規定,或者只能等5?年、10?年期滿再調規”。?按照《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第五條:“屬下列情形之一,確需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可以申請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國家和省重點項目用地;(二)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等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三)經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批準行政區劃調整后,對規劃實施和土地管理產生較大影響;(四)災后重建用地,國家和省重點建設項目涉及的安置地、留用地、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用地、農村住房集中建設用地和中心村建設用地,重大污染企業搬遷用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實施后省政府新批準的中心鎮;(五)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只要園區內項目符合上述任意一條,是可以隨時申請規劃修改的。
王春梅代表提出的建議“在2016?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期調規之后、2020?年底之前,同意廣清產業園A?區、B?區各再有兩次局部調規機會。”其實我局已向省廳規劃處溝通,根據現行政策可通過兩個途徑解決園區內擬建設但尚不符合土地規劃的項目落地:一是可在全市的規劃調整完善工作中統籌園區項目建設需要進行建設規模布局調整,實現近2年園區項目落地;二是園區內的項目若納入了省重點項目,可以項目名義單獨申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并可隨時申請審批。
二、廣清園作為我市重大項目,其用地指標一直深受市委、市政府等各級領導的重視,廣東省國土資源廳也相當重視園區的用地需求。2015年省專項下達廣清園1500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我市亦配套3000畝用地指標用于園區報批。2016年將積極向省申請廣清園專項指標3500畝,市本級亦配套一定量的指標,以解決廣清合作園近年來投資對用地的需求。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