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
|
????????????????????????????? ?????????????????????????????清國土資(建)函〔2013〕103號 |
?????????????????????????????????
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清遠市清城區
東城街辦2012年度第七批次城鎮
建設用地批復》的通知
清城區人民政府:
你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清遠市清城區東城街辦2012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清城國土資〔2013〕22號)業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將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清遠市清城區東城街辦2012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國土資(建)字〔2013〕1001號)轉發給你們,請按批復規定做好各項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根據國土資源部《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的有關規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收土地公告。請市國土資源局清城分局抓緊擬訂《征收土地公告》,由我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在被征地單位所在地的村組內張貼,并進行現場公證及拍照。
????二、市國土資源局清城分局應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以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予以公告,充分聽取被征地農民意見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
????三、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公證及張貼照片等相關資料請報我局備案。
????四、請你區按《繳費通知書》要求及時繳交市級征地管理費。
????
????????????????????????????????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 2013年11月11日
103附件.pdf????????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清遠市財政局、清遠市地稅局, ?清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清遠市國土資源局清城分局、清
城區財政局、清城區地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