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調查測算,現把清遠市區2024年2月份建設工程主要建筑材料綜合價予以發布,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綜合價適用于市區規劃區范圍及執行《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計價的工程。
實行固定總價或固定單價合同的在建工程項目,由發承包雙方協商調整。實行可調價格合同的在建工程項目,發承包雙方應按形象進度進行調整。
二、人工工資價格問題
執行《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的工程,動態人工調整系數為1.00,今后將根據市場水平進行測算并適時調整。
執行《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0)及《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繕工程綜合定額》(2012)計價的工程。適用于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計價,綜合工日日工資按99.57元計算。適用于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價,綜合工日日工資按102.95元計算。(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價指綜合工日日工資價格含企業繳納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三、材料價格問題
(一)發布適用于一般計稅方式的“稅前綜合價格”。“稅前綜合價格”為不包括進項稅額的材料原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和采購保管費之和。
(二)稅后綜合價=稅前綜合價格×(1+稅率)。
(三)稅率詳見“各類材料適用稅率表”。
(四)發布的材料綜合價是市建設工程綜合服務站經過收集、調查、分析、整理完成的,僅供工程計價時參考。
各類材料適用稅率表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