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管委會、廣清產業園管委會、清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清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持續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強化我市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清府函〔2020〕184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在禁燃區范圍內的房屋市政工程應遵守通告要求。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加強宣傳,教育建筑工地所有參建人員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帶頭遵守相關規定,并主動勸阻制止違規燃放行為。
二、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督促、指導轄區物業服務企業落實:
(一)對于已納入管控范圍的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明確專人負責禁燃宣傳、巡邏,對違規燃放行為進行勸導、制止,勸導、制止無效的,及時向當地鎮街或公安部門報告。
(二)對于未納入管控范圍的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清理煙花爆竹殘屑,在收集、清運煙花爆竹殘屑時,應當對煙花爆竹殘屑進行澆濕,防止煙花爆竹殘屑引發火災。
附件: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月30日
(聯系人:馮健璋,聯系電話:0763-3375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