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上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召開了2024年清遠市物業管理行業安全管理會議和舉辦了清遠市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知識培訓班。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物業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和股室負責人,市物業管理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清城區、清新區部分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共148人參加了會議和培訓班。
會議傳達了《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吸取南京市雨花臺區“2·23”亡人火災事故教訓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的通知》(清建〔2024〕13號)和《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工作的通知》(清建〔2024〕15號)對加強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和開展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工作的要求。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丘成杰在會上要求加強對業主消防安全和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性的宣傳,開展物業管理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工作,對不符合要求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要撤除,對不符合要求的架空層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要整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才能重新使用,加快室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建設,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進行清理;加強電纜井、管道井火災防范工作;履行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修、養護、管理責任,確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登高面的通暢;同時要加強室內裝修管理、防汛防風、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安全管理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科長朱志杰在培訓班上講解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和未履行相關職責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的規定,通報了我市物業小區存在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情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和及時排查、清除物業管理區域的各種火災隱患。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一級主任科員莫開勇在培訓班上解讀了省消安委辦印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要求》,通報了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層、室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以及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停放、充電、進入電梯的各種情形,介紹了對省、市相關文件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火災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整改的措施,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按規定開展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和對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的清理工作。
(會議現場)
(培訓班現場)
(培訓班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