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清遠市工程管理服務行業協會建設工程檢測分會: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今年5月24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的通知》精神,12月3日至8日我局對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開展了監督檢查。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共派出三個檢查組,每組由1名監督人員和3名工程檢測專家組成,對在我市開展房屋和市政工程質量檢測業務的16家(其中一家下半年未開展檢測業務,未對其檢查)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了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工作采取檢查室內檢測場所及儀器設備、現場查閱文件資料、通過檢測監管信息系統查看檢測數據上傳情況,重點對檢測機構資質條件、檢測市場行為、檢測工作質量和信息化應用等四方面進行了嚴格細致的檢查,并對檢測機構及人員進行考核。
從檢查情況看,與上半年檢查相比各檢測機構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更完善,受控文件執行更好,試驗場所地分區有明顯改進,但在儀器管理、樣品管理、原始記錄和檢測報告修改、試驗場地、信息數據上傳等方面仍存在問題,本次檢查對存在問題的檢測機構,下發了15份整改清單。
二、主要問題
發現存在各類問題共89項,歸納為以下五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儀器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不規范、不細致。主要表現為未有管理編號、檢定/校準確定表中未明確對檢測設備的技術要求、證書過期未貼停用標識、報廢儀器未貼報廢標簽等。
(二)委托單、檢測原始記錄、檢測報告填寫和修改不規范、內容不全。主要表現為委托單缺失委托人、見證人簽名及檢驗依據未明確;檢測原始記錄內容不全和修改不規范;檢測報告部分內容或與原始記錄不一致、結論不嚴謹、甚至原始記錄缺失情況。
(三)樣品管理、流轉不規范。主要表現為不同養護條件樣品未進行單列樣品管理、樣品流轉不規范等。
(四)試驗場所分區不清晰,電線電纜、PVC室“已檢”“未檢”分區不清晰。
(五)個別檢測機構因單位變更未聯網登記省、市檢測監管平臺,信息數據上傳不及時。
三、下一步工作
(一)根據住建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以及省市檢測管理有關規定,督促檢測機構切實做好整改,強化檢測隊伍和檢測能力建設,并以此為契機,規范工程質量檢測行為,促進檢測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強化行業自律和企業內控監管,督促檢測機構加強檢測人員和檢測設備管理,做好人員培訓和考核,有針對性地多組織檢測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全面提升檢測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
(三)加強過程指導和質量檢查,嚴厲查處檢測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培育“公平、公正、守法”競爭環境,促進檢測市場有序健康發展。
四、其他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請相關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在12月26日前,將整改情況及圖片等佐證材料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科。
附件:2023年下半年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監督檢查情況表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2月22日
(聯系人:肖華明, 電話:3375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