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市關于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的有關要求,現就加強我市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落實“五帶頭”工作情況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各建筑施工企業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常態化開展“五帶頭”活動,包括:
1.帶頭研究、組織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每月開展至少2次)。
2.帶頭落實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發揮管理團隊和專家作用(制定班子職責清單和工作清單、設置安全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員、強化第三方技術指導)。
3.帶頭對動火等危險作業開展排查整治(至少1次警示教育、1次關鍵崗位責任落實排查)。
4.帶頭對外包外租等生產經營活動開展排查整治(至少1次項目和場所外包外租情況排查)。
5.帶頭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至少2次)。
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五帶頭”相關工作后,要及時、全面建立工作臺賬,臺賬資料要形成閉環、互相佐證(含方案計劃、現場活動影像資料、總結報告等),留存企業總部備查。
二、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各地監管部門要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大對注冊在轄區內建筑施工企業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五帶頭”要求的監管力度。對檢查發現存在“五帶頭”工作落實不到位、工作臺賬不完善等的企業,要依據《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委〔2022〕6號)、廣東省安委會《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十五條”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粵安〔2022〕7號)、《清遠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十五條”措施和“廣東65條”具體措施的通知》《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十五條”措施和“廣東65條”具體措施工作方案》等規定,采取信用扣分、約談主要負責人、承建項目重點監管、通報等有力措施,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我局將適時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進展滯后、制度不落實的地區,嚴肅追究部門和人員責任,并予以通報。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20日
(聯系人及電話:建筑市場管理科 梁漢鋒,0763-3370322;
質量安全監督科 梁永堅,0763-386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