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粵建許〔2024〕209號)要求,我市即將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糾(2024年8月到10月)
(一)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抓好落實,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確保自查自糾工作全范圍覆蓋屬地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及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等建設工程相關企業。
(二)相關企業及人員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嚴格對照有關法律法規落實,存在相關問題的,要求在十月底前完成注銷等手續,整改佐證資料上傳到“省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
1.注銷操作具體流程:進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廣東省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專欄”(http://zfcxjst.gd.gov.cn/zwzt/gzzxzl/index.html)公布的注銷指引進行。
2.整改需提供完整佐證資料,以社保不一致為例:
(1)注冊企業與社保不一致。注冊企業注銷的,提供解聘資料和網上注冊證書查詢方式截圖;停止社保的,注冊企業提供購買社保證明、網上注冊證書查詢方式截圖、停止社保的證明/說明材料等;
(2)企業名稱不一致。提供社保繳納證明、營業執照掃描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
(3)屬于無獨立法人的分公司。提供社保繳納證明、成立分公司的文件或批文、營業執照掃描件。
(三)對在自查自糾期間及時整改到位的企業和人員,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
(四)對不配合整改的,企業和個人可進行舉報投訴。
1.企業或個人進入省住建廳網站“廣東省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專欄”(http://zfcxjst.gd.gov.cn/zwzt/gzzxzl/index.html),登錄“廣東省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投訴舉報”界面,按指引進行操作。
2.涉及工程建設領域相關企業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事項,可向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投訴舉報(0763-3378036)。
3.投訴事項受理后,被投訴企業/個人收到告知信息,需要及時完成自查整改,在系統上提交佐證資料。
二、全面排查(2024年11月到2025年1月)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供相關社保人員清單,市社保局、公積金中心根據清單內容,逐項核查社保繳費、住房公積金繳存等信息,重點核查注冊單位與社保繳納、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不一致等情況,每月3日前向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報送核實信息。
(二)對排查中核實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對排查中發現人員掛靠問題突出的單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承建項目的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排查,并依法嚴肅處理。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貫徹落實本次“掛證”專項治理行動,全面督促企業和個人完成整改,確保“掛證”問題清零,進一步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違規“掛證”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粵建許〔2024〕209號)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何呈程3378036 文婧338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