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混凝土生產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清遠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2024年建材打假專項行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建〔2024〕38號)、《關于印發〈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4年混凝土行業管理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建〔2024〕22號)的工作部署,2024年上半年,我局對三連一陽、英德、佛岡、市區(含清新區)34家混凝土生產企業的混凝土生產原材料進行了現場抽檢(現場均對正在生產的料槽、罐、桶進行抽樣),抽樣原材料85批次,其中:北江河砂10批次,人工砂59批次,外加劑5批次,水泥2批次,礦渣粉1批次,碎石2批次,粉煤灰2批次,試件2批次,混凝土氯離子2批次)。我局委托清遠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有限公司對上述原材料進行檢測,上述85批次樣品的檢測報告已出。
其中:
清遠市清新區恒益混凝土有限公司現場所使用的高車抽檢樣品經檢驗,按JGJ 52-2006標準的規定,判該砂為中砂,其級配屬Ⅱ區,石粉含量不符合JGJ 52-2006標準要求;
英德市華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現場抽檢的高性能外加劑1d抗壓強度比、3d抗壓強度比、7d抗壓強度比、28d抗壓強度比不符合標準GB 8076-2008的技術要求;
佛岡縣誠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現場抽檢的兩種碎石樣品經檢驗,所檢項目均不符合GB/T 14685-2011中Ⅲ類標準要求。顆粒級配均不符合標準要求。(詳見附件)。
全市暫無發現混凝土生產企業違規使用不符合標準規范的海砂用于預拌混凝土生產。
請清新區、英德市、佛岡縣住房城鄉建設局溯源追蹤上述不合格批次原材料的核查工作,對項目工程進行實體檢測,一是追蹤原材料出廠前是否有出廠合格證明;二是原材料到達混凝土企業后,是否按規定進行產品留樣檢測;三是混凝土企業生產的混凝土及所需原材料是否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送檢;四是核查混凝土企業使用該批次不合格原材料所生產的混凝土使用去向,包括工程項目名稱、使用的部位;五是做好相關工程進行實體檢測工作;六是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原材料是否有清退手續。各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類原材料自檢送檢要求,確保各類原材料合格的情況方可用于生產混凝土(砂漿)。請上述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認真做好以上工作,形成工作報告,請于2024年7月30日前報我局科技設計科。
附件:2024年上半年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原材料抽樣檢測情況(人工砂,河砂,粉煤灰,水泥、外加劑、礦渣粉、抗壓強度、氯離子含量、碎石)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7月22日
(聯系人:何敏生,聯系電話:33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