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清產業園管委會、廣佛(佛岡)產業園管委會、廣德(英德)產業園管委會,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安委辦有關工作部署及我局《關于開展2024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交叉執法檢查的通知》《清遠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要求,我局于5月底組織開展了2024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交叉執法大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制度要求,抽選本局及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骨干和部分企業專家,隨機組成6個檢查組于5月27日至31日對全市在建項目質量安全情況進行抽查。各檢查組通過聽取現場匯報、資料抽查、現場檢查、詢問,以及對部分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施工安全防護材料進行抽查抽測,重點檢查了主管部門履職、項目關鍵崗位重點人員履職到崗情況、施工安全實體防護和重大風險防控、質量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危險源分級管控及混凝土結構實體質量管控措施落實等情況。本次檢查在建工程項目共計33宗,共排查質量隱患98條、安全隱患122條,其中重大事故隱患10條。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現場下發整改通知書33份、執法建議書1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書10份,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安全動態管理辦法》對家6施工企業、7家監理企業及19名崗位人員進行了動態記分處理。
二、主管部門履責情況
本次檢查發現,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基本能按照上級部門的質量安全要求進行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壓實關鍵崗位人員責任、對建筑施工安全風險隱患及重大事故隱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防汛減災工作、建材打假、混凝土結構(包括裝配式)實體質量檢查等工作進行重點部署。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
一是部分監督機構執法力量薄弱,專業技術人員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能力不足、頻次不夠,動態扣分偏少,行政處罰、誠信扣分基本為零。
二是部分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存在“寬松軟”現象。一是標準“寬”,對危大工程的專項檢查多以程序方面檢查為主,檢查沒有提出深層次的問題。如廠房項目盲目追求工程進度,安全措施跟不上施工進度,主管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并下發相應的整改通知。二是力度“松”,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行政處罰、誠信扣分基本為零,動態扣分均偏少。三是措施“軟”,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采取的處理措施較少。
三是部分監督機構未嚴格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開展專項質量安全檢查,對工地檢查不及時、落實整改和工作總結有些滯后。
三、在建工程施工質量檢查情況
(一)建設、施工、監理質量行為及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
1.建設單位基本都能按《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管理規定(試行)》及其他強制性標準要求施工單位,并作為委托單位對建筑材料進行送檢及對工程實體進行抽樣檢測。
2.施工總承包單位管理人員基本能持證上崗,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理機構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落實整改,但部分項目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工程項目經理未能按規定及時到崗履職,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數量設置不足,質量主管人員缺失。二是專項施工方案未編制或現場未按編制方案施工,施工質量交底內容不全或缺乏針對性,有的甚至缺乏可操作性,個別項目為了趕工,未按規定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如綠十字全球生產基地及銷售管理中心項目技術交底內容不全,無針對性。三是驗收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工程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驗收滯后,且過程驗收資料缺失。如清遠旅游客運碼頭建設項目檢查時已接近竣工,但現場卻未能提供基礎分部驗收的記錄表,檢查時項目經理未到崗,請假手續不完善。四是質量管理資料不完善或缺失,項目未按照實際情況提前制定送檢計劃,部分項目材料進場前未按規定送檢報驗,未能做到“先檢后用”,部分材料送檢數量不足,現場檢測不及時或檢測不具有隨機性,如清遠大道工程項目分項驗收不及時,檢測進度與現場進度不符。五是部分項目未嚴格按照強制性的技術標準施工,上一道工序有不合格未見處理,已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某物流倉庫存在基樁的鉆芯檢測、靜載試驗均不滿足設計要求,未見整改措施。
3.監理企業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質監機構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跟蹤落實整改,基本能夠按照監理計劃和實施細則對工程進行監理。但仍發現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總監或監理工程師履行職責不到位,總監巡視記錄不齊全,履職到崗情況較差。二是監理旁站、巡視記錄、實施細則等有關資料不能如實反映現場實際情況且沒有針對性,部分監理單位監理日志內容簡單,監理通知單偏少,對施工企業未及時履行驗收程序,未按要求和現場實際進度對檢驗批、分項工程在隱蔽前先驗收等情況,主動報告建設單位或屬地監督機構。
(二)工程實體質量方面
1.工程實體抽檢情況。本次檢查共抽檢鋼筋44組,43組合格,1組不合格;安全網6組,5組合格,1組不合格;防水卷材3組,2組合格,1組不合格;擠塑板2組,檢測均合格;電線2組,檢測均合格;加氣磚1組,檢測均合格;排水管材2組,檢測均合格;實體回彈檢測3個項目,4個部位,檢測均合格;對市政道路工程進行路面幾何縱斷高程、橫波測定、路基路面厚度檢測合格,但道路彎沉、路面平整度檢測不合格。
2.現場施工質量及質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本次檢查
發現部分受檢工程施工質量存在較多問題,對質量多發問題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主要表現在:
一是部分項目未嚴格落實不低于七天每層的措施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混凝土外觀質量缺陷較多,抽檢項目的樓板發現有滲漏裂縫,漏漿導致樓梯板、墻柱底部混凝土蜂窩麻面,二次結構混凝土強度過低且觀感較差等現象;部分項目現場未設置混凝土試塊標養間,未按要求在樓梯口留置同條件混凝土試件。
二是部分項目砌筑墻體灰縫不飽滿,磚墻轉角連接處留槎、分砌不符合要求、頂磚砌筑不規范;過梁處鋼筋錨入深度不足,墻體、構造柱植筋不牢固且箍筋設置間距過大;窗洞口底部固定端未按要求設置混凝土壓底構造梁,部分窗框的錨固端設置在加氣磚塊上且固定端距離過大;墻體灰砂磚與蒸壓加氣塊尺寸不匹配;墻體抹灰前拉毛強度、密度偏低,不同材料交接處漏設抗裂網。
三是部分鋼筋保護層厚度不足、構造柱拉結筋間距不符合要求,部分鋼筋綁扎存在漏扎現象,墻柱箍筋彎錨角度及長度均不符合要求,鋼筋套筒連接絲口未磨平等。
四是部分項目細部施工不注重細節,如金屬門框、窗框灌漿不密實,幕墻預埋件嚴重偏位、未做后置埋件,綠化帶、天面泛水面側邊防水卷材翻邊高度不足,搭接處未滿貼,擋土墻外側防水卷材未設擠塑板保護層就開始回填。
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況
(一)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1.建設單位有提供施工現場地上、地下管線等相關資料,未發現壓縮合同約定工期情況,但安全文明措施費和工地環境治理專項費用基本都未按要求撥付或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2.抽檢的施工項目能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落實安全生產“八個一”和“一線三排”措施,關鍵崗位重點人員基本能到崗履職。但部分項目未提供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安全生產機構等資料;未組織學習《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及隱患識別圖集》等相關文件;未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或自查不到位、流于形式,未建立重大隱患事故臺賬,對檢查出的隱患無相關責任人落實整改。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足,有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或證件過期未及時更換等現象,存在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無正當理由不在崗及安全員數量配備不足的情況。
3.所檢查的項目均能按要求購買安全生產責任險,現場能提供相應的采購合同依據,但未能提供保險機構在開展預防服務方面的相關資料,未見保險機構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對項目進行生產安全培訓、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事故隱患排查、安全風險評估、演練等相關記錄或資料。
4.監理企業基本都編制了監理規劃、實施細則、旁站方案等。但方案針對性較差,重點部位、關鍵工序描述不詳盡,個別監理企業未能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未能提供危大工程的監理實施細則,未能提供危大工程、起重機械的巡視或旁站記錄;針對現場的問題,未督促施工企業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未及時組織施工單位對關鍵部位進行驗收。監理日記空洞,資料存在代簽漏簽現象,監理員未按規定對安全網、鋼管扣件等進場材料進行查驗。
(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
本次檢查項目基本能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組織專家進行論證,但有些項目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仍比較亂、人員安全意識不足,主要表現在:
1.部分項目未編制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或未按要求對方案進行論證、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未進行專項技術交底,隱患排查檢查記錄不足,相關驗收資料不全,驗收進度滯后,如江南水廠工程高支模危大工程未進行專項驗收但現場已進行鋼筋工程綁扎作業。驗收記錄部分未能根據現場情況實測實量,部分外架、卸荷、卸料平臺未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或方案變更后未按變更后的方案施工,深基坑未按要求進行第三方監測,邊坡未按要求進行加固和設置排水。比如,臥龍五洲世紀城博睿苑二期基坑西面坍塌無處理方案,局部基坑坍塌未在基坑監測報告中體現,監測頻率不足;碧桂園職業學院基坑支護的部分邊坡未及時噴面、坡頂未做排水溝;市X波段雷達數據接收中心施工現場裸露土方未采取防雨水沖刷、防護欄桿及防石塊墜落的防護措施,鋼管材料堆積在斜坡處,未采取防滑落措施,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清遠大道工程箱涵模板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未編制、未組織專家論證,現場已施工。
2.部分外架與模板支撐混搭或直接采用扣件受力,剪刀撐設置、掃地桿和水平桿件數量不足,連墻件偏離主節點無下撐加固,立桿底部承重不足,其中廠房項目為了趕工,腳手架搭設普遍跟不上施工進度,連墻桿件過早拆除,卸料平臺鋼絲繩綁扎不緊、外挑鋼梁錨固點未塞滿木楔、拉吊鋼絲繩的吊環未按要求設置、腳手架個別立桿懸空、局部立桿底部不垂直、部分鋼管銹蝕變形嚴重等。如連州南國酈都項目外架未設置安全平網,連墻件間距與方案不符,模板支撐的掃地桿、水平桿數量不足,頂托過長,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如綠湖半島17#樓外架小橫桿未按方案施工,數量設置嚴重不足;如清遠志邦家居智能制造項目高支模現場搭設部分未抱柱、且部分梁底未按方案要求采用雙鋼管獨立搭設。
(三)建筑起重機械管理
抽查的起重機械基本能按規定辦理設備安裝(拆卸)告知、第三方檢測、使用登記手續,能按照專項的施工方案對機械進行安裝、拆卸。
(四)施工用電及機具管理
抽檢工地存在電纜電線架設不規范,未進行套管保護或架設,電線拖地;電箱無標識、無責任人、無巡視記錄、無配線圖,部分配電箱未設置專門的漏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參數與規范要求不相符,無接地保護,開關處的接線螺絲處未做隔離措施,部分工地一級電箱的端子未設置防觸電保護殼,二級箱內無線路圖、接線口未密封處理,甚至部分電箱無門、未設置隔離開關;如檢查英德項目均存在電箱無標識、無責任人的情況。項目用電施工方案無針對性,與現場不符,如清新萬洋眾創城項目臨時用電專項方案編制人非電氣工程師。
(五)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抽檢工地存在未編制消防平面圖或大門口處未及時張貼消防平面圖和責任人牌,現場消防設施未跟上施工進度或消防設備過早拆除;部分項目滅火器數量不足、不能使用或過期未及時更換,工地大量堆積模板木方等易燃物,周邊未設置消防設施。
(六)安全防護情況
工地預留洞口防護不牢固或防護高度不足,電梯口無防護門或防護門成定型化、工具化,部分工地外架安全網脫落未及時更換或維修,個別外架與外墻間距過大卻無安全平網,鋼筋加工場無防護棚,個別工地樓層臨邊防護等安全防護未能跟上施工進度、平橋上物件、建筑垃圾堆積過多未及時清理、兜底網未按要求設置。如清城區綠十字全球生產基地及銷售管理中心外架平橋堆放雜物過多,且未設置兜底網。
(七)文明施工管理
所檢工地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松懈、不重視,部分工地安全警示標志不足,建筑材料堆放混亂,外架上材料堆放過多,現場建筑垃圾堆積、未及時清理,存在裸土未及時進行覆蓋。其中所檢查的市政道路工程未對施工路段進行圍擋或設置完善的警示標識。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開展一次“回頭看”,確保質量安全隱患整改到位。
(二)本次交叉執法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必須及時進行閉環處理,各地要認真抓好當前的安全生產工作,積極落實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及其等級辨識管理制度為載體,全面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緊密跟蹤存在較大風險項目風險管控措施落實,及時消除隱患,堅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強化建設單位作為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的監管,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粵建規范〔2022〕1號)要求,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施工,嚴格實行工程分部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步工序。要繼續抓好質量安全提升工作,務求有效防治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減少工程質量多發問題的發生,促進我市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四)本次交叉檢查發現項目均能按照要求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但未能提供保險機構在預防服務方面的證明資料。對此,各地住建部門要將實際情況形成文字報送屬地安委辦,督促有關機構做好在建工程安全預防服務,更好助力在建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