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部分市級依申請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通知》(清府辦函〔2023〕101號)精神,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終止原委托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德(英德)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佛(佛岡)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實施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2項行政許可事項的委托辦理,自2024年6月3日起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由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收回直接辦理,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