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清產業園管委會、廣佛(佛岡)產業園管委會、廣德(英德)產業園管委會,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安委會有關工作部署及我局《關于開展2023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交叉執法檢查的通知》、《清遠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安排,我局于10月下旬組織開展了2023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交叉執法大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基本情況
本次我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制度要求,抽選本局及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骨干和部分企業專家,隨機組成檢查組,其中市區檢查組3個,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負責檢查工地23個;區縣交叉檢查組4個,并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負責檢查各縣(市、區)工程22個。各檢查組通過聽取現場匯報、資料抽查、現場檢查、詢問,以及對部分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施工安全防護材料進行抽查抽測,重點檢查了主管部門履責、施工安全實體防護和重大風險防控、質量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其中檢查了危險源分級管控及混凝土結構實體質量管控措施落實等情況。共計檢查在建工程項目45宗,共排查質量隱患207條、安全隱患216條,其中重大事故隱患10條。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現場下發整改通知45份、執法建議書2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書10份,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安全動態管理辦法》對6家施工企業、3家監理企業及19名崗位人員進行了動態記分處理;根據《清遠市誠信系統加減分管理辦法》對5家施工企業、4家監理企業進行了誠信扣分處理。
二、主管部門履責情況
從本次檢查情況看,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基本能按照上級部門的質量安全要求進行工作部署,對項目人員的到崗履責情況、對建筑施工安全風險隱患及重大事故隱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建材打假、混凝土結構實體質量檢查等工作進行重點部署。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為:
(一)質量安全監督過程資料普遍偏少,部分主管部門監督執法力量薄弱,項目位置位置分散,導致巡查檢查頻次、下發整改單數量均偏少,一些住建主管部門行政處罰、誠信扣分基本為零,動態扣分均偏少。
(二)部分質量安全監管執法仍存在“寬松軟”現象。一是標準“寬”,檢查頻次、下發整改單數量均偏少,特別是對危大工程的專項檢查多流于表面,檢查提出的問題不痛不癢。部分項目盲目追求工程進度,對工地安全把控不嚴,主管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問題并下發相應的整改通知。如廣清產業園某總部2#產房西立面多處的模板支撐高度超八米,建筑施工企業未按規定組織專家對施工方案進行論證,應判定為重大危險源,但直至本次檢查才被發現并要求對該部位停工整改。二是力度“松”,各地住建主管部門行政處罰、誠信扣分基本為零,動態扣分均偏少。三是措施“軟”,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規行為,采用約談、聯合懲戒的辦法少。如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某中心醫院醫技綜合樓物料提升機未辦理使用登記牌,且現場纜繩拉設松動、鋼絲繩搭接、樓面固定拉桿做法不規范,針對以上問題,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住建主管部門已在之前的檢查中發現,并多次下發了書面的整改通知,但直至本次大檢查,該未辦理使用登機牌的物料提升機仍在使用。
(三)未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對工地展開專項安全檢查,或專項檢查的力度較弱。有個別住建部門甚至不能提供轄區內危大工程及重大危險源隱患排查的相關臺賬。
三、在建工程施工質量檢查情況
(一)建設、施工、監理質量行為及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
1.建設單位基本能按《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管理規定(試行)》等其他強制性標準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并作為委托單位對建筑材料進行送檢及對工程實體進行抽樣檢測。
2.施工總承包單位管理人員基本能持證上崗,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理機構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落實整改,但部分企業仍然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部分工程項目經理未能按規定及時到崗履職,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數量設置不足。
二是專項施工方案未編制或現場未按編制方案施工,施工質量交底內容不全或缺乏針對性,有的甚至缺乏可操作性,個別項目為了趕工,未按規定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如學府上峸和美林湖T區水鎮項目均未按規定組織圖紙會審。
三是驗收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工程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驗收滯后,且過程驗收資料缺失。如南華工商學院清遠校區實驗樓目前已部分封頂,但樁基礎子分部及基礎分部均未驗收。清城區橫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期擴建工程醫技樓未能提供檢驗批、分項工程的隱蔽驗收記錄。
四是質量管理資料不完善或缺失,絕大部分項目未按照項目的實際情況提前制定送檢計劃,部分項目進場材料前未按規定送檢報驗,部分材料送檢數量不足。如威信國際花園1#樓的現場已正在砌體施工,但未見砌體的第三方檢測報告、報驗記錄和后錨固筋的抗拉拔試驗報告。
3.監理企業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質監機構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跟蹤落實整改,也基本能夠按照監理計劃和實施細則對工程進行監理。但個別企業仍然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總監或監理工程師履行職責不到位,總監巡視記錄不齊全甚至無,履職到崗情況較差,如清遠港區清遠旅游客運碼頭建設項目(客運中心)的總監檢查時請假,且相關的打卡記錄與備案資料不符,也未見總監的巡視記錄。
二是監理旁站、巡視記錄、實施細則等有關資料不能如實反映現場實際情況且沒有針對性,部分監理單位監理日志內容簡單,監理通知單偏少,如清遠市旅游大道(飛來路至井坑路段)項目現場未能提供道路工程的監理實施細則,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人民醫院臨床診療中心監理實施細則未按專業編制,旁站記錄與現場不符且未簽名;對施工企業未履行驗收程序未及時制止,未按要求和現場實際進度對檢驗批、分項工程在隱蔽前進行旁站;未按要求對進場的建筑材料進行審查,如中奧天賦花園1#、2#樓外架已拆除,主體分部工程已完工,但現場未能提供部分進場材料的監理審查記錄,且未及時組織驗收主體分部;工程未督促施工企業按照《清遠市住宅工程常見質量缺陷防治措施100條》要求落實防治措施。
(二)工程實體質量方面
1.工程實體抽檢情況。在本次質安大檢查中,檢查組共抽檢鋼筋70組,檢測均69組合格,1組不合格;安全網10組,檢測5組合格,5組不合格;防水卷材6組,5組合格,1組不合格;防水涂料1組,檢測不合格;電線1組,檢測合格;加氣磚2組,檢測1組合格,1組不合格;管材3組,檢測均合格。
2.現場施工質量及質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本次檢查發現部分受檢工程施工質量仍然存在較多問題,對質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實仍有不到位,主要表現在:
一是部分項目混凝土外觀、尺寸及質量缺陷較多,多個項目的樓板發現有裂縫滲漏、樓梯底及剪力墻底部蜂窩麻面、二次結構混凝土強度過低且觀感較差等現象;部分項目現場未設置混凝土試塊標養間,也未按要求在樓梯口留置同條件混凝土試件。
二是部分項目砌筑墻體灰縫不飽滿,磚墻轉角連接處留槎、分砌不符合要求;過梁處鋼筋錨入深度不足及墻體、構造柱植筋不牢固且位置偏差大;窗洞口底部固定端未按要求設置混凝土壓底構造梁,部分窗框的錨固端使用射釘設置在加氣磚塊上;抹灰拉毛隨意,部分墻體空鼓。
三是部分鋼筋保護層厚度不足、構造柱拉結筋間距不符合要求,部分鋼筋綁扎存在跳漏扎現象,墻柱箍筋彎錨角度及長度均不符合要求,部分停工或延緩施工的項目鋼筋銹蝕嚴重,現場未按要求對鋼筋進行除銹或加固處理。
四是部分項目綠化帶側邊處,防水卷材翻邊高度不足,搭接處未滿貼;混凝土外墻的螺桿洞直接使用泡沫膠填充,存在外墻滲水隱患。
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情況
(一)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1.建設單位一般都有提供施工現場地上、地下管線等相關資料,未發現壓縮合同約定工期情況,但安全文明措施費和工地環境治理專項費用基本都未按要求撥付或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2.大部分施工企業均能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落實安全生產“八個一”和“一線三排”措施,推進安全生產責任險,定期組織對所屬項目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形成公司檢查記錄、項目部檢查記錄。但部分項目施工企業和項目部企業負責人未能組織研究學習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及隱患識別圖集等相關文件;未按照有關要求開展安全生產自查自糾,或自查不到位、流于形式,對認為不重要的安全工序不重視,甚至忽視,未建立重大隱患事故臺賬,對檢查出的隱患無相關責任人督促落實整改。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不足,時有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或證件過期未及時更換等現象,并且存在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無正當理由不在崗及安全員數量不足的情況,特別是部分方案編制人或技術總工未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技術交底,項目管理人員也未及時對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培訓等。
3.大部分監理企業都編制了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旁站監理方案等。但各方案針對性較差,重點部位、關鍵工序方案描述不詳盡,部分監理企業日常未能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未能提供危大工程、起重機械的巡視或旁站記錄,未督促施工企業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未及時組織施工單位對關鍵部位進行驗收。監理日記空洞,資料存在代簽漏簽現象,監理員也未對安全網、鋼管扣件等進場材料按規定查驗。
(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管理
大部分企業能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組織專家進行論證,但部分項目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仍然比較亂,表現在:
1.部分項目未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或未按要求對方案進行論證、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未進行專項技術交底,隱患排查檢查記錄不足,相關驗收資料不全,驗收記錄未能根據現場情況實測實量,如部分外架、卸荷、卸料平臺未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或方案變更后未按變更后的方案施工,深基坑未按要求進行第三方監測,邊坡未按要求進行加固。如蔚藍天境臺施工板房靠近深基坑,而邊坡未按圖紙要求進行加固做相關的噴錨措施,基坑支護的錨索也未做張拉檢測;連州市人民醫院腫瘤治療綜合項目基坑支護未見相關材料檢測,也未見相關的基坑位移監測記錄。
2.部分外架模板與支撐混搭,剪刀撐設置數量不足,立桿底部承重不足,腳手架搭建跟不上施工進度,連墻桿件過早拆除,卸料平臺鋼絲繩綁扎不緊、外挑鋼梁錨固點未塞滿木楔、拉吊鋼絲繩的吊環未按要求設置、腳手架個別立桿懸空、局部立桿底部不垂直、部分鋼管銹蝕變形嚴重等。
(三)建筑起重機械管理
抽查的起重機械基本能按規定辦理安裝(拆卸)告知、使用登記手續。但部分工地仍存在起重機械的檢測、拆卸告知、使用登記的辦理不及時或已過期而未及時處理,物料提升機出料平臺與外架混搭、連鎖裝置失效,現場維護保養不到位或維修保養流于形式、無維保相關影像資料,人貨梯防墜器過期,起重機械基礎處積水、承載力不足等問題,吊籃未嚴格按說明書進行安裝,也未及時進行檢測。如中奧天賦花園1#樓部分吊籃未進行檢測而現場已使用;臥龍五洲世紀城博睿苑7#樓吊籃前支撐直接置于女兒墻,無限位;金保利·金域花園62#樓吊籃未按使用說明書安裝前支架,部分已拆卸的吊籃也未放置在平整場地,存在傾覆的安全隱患。
(四)施工用電及機具管理
部分工地電纜電線架設不規范,部分電線未進行套管或架設,甚至電線拖地,部分配電箱未設置專門的漏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參數與規范要求不相符;部分工地未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保護零線未連續設置;部分電箱無門,且部分配電箱未設置隔離開關,如保利碧桂園和府花園工程的特種作業人員臨時用電方案審批人員非電氣工程師,且現場特種作業人員與實際作業人員不一致。
(五)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大部分工地未編制消防平面圖或大門口處未及時張貼消防平面圖和責任人牌,消防水源未及時開通,現場消防設施未跟上施工進度,滅火器數量偏少、不能使用或過期未及時更換,部分工地模板木方等易燃物堆積,周邊卻未設置消防設施,個別工地焊接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部分工地廚房燃氣瓶集中堆放,且燃氣瓶、燃氣管及燃氣閥均不符合要求。
(六)文明施工管理
部分工地安全警示標志不足,建筑材料未分類堆放,外架上材料堆放過多,現場建筑垃圾未及時清理。
(七)安全防護情況
預留洞口防護不牢固或防護高度不足,電梯口無防護門或防護門成定型化、工具化,鋼筋加工場無防護棚,個別工地樓層臨邊防護等安全防護未能跟上施工進度、平橋上物件、建筑垃圾堆積過多未及時清理、兜底網未按要求設置。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開展一次“回頭看”,確保質量安全隱患整改到位。
(二)各地要認清當前嚴峻的安全生產形勢,認真抓好當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特別要扎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鞏固提升工作,以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及其等級辨識管理制度為載體,全面落實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拿出實招硬招嚴肅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堅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各責任主體應高度重視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認真落實項目負責人的質量安全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施工。要繼續抓好質量安全提升工作,務求有效防治房屋市政工程質量安全隱患,減少工程質量通病,促進我市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本次交叉執法檢查的建筑材料監督抽檢結果顯示,建筑材料的合格率總體偏低,尤其是安全網,抽檢10組,僅有5組合格。對此,各地要加強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現場建材管理,增加日常監督材料抽檢頻次,重點抽查建材進貨、見證取樣送檢臺賬及建材檢測合格證明材料,確保建筑施工現場使用的建材質量水平總體穩定,質量保障系統處于整體受控狀態。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