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主管部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市交通運輸局,廣州、深圳、珠海、河源、東莞、中山、陽江、湛江、茂名市水務局,清遠市水利局,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22〕7號)關于推行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制度的工作要求,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大力推行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的執法新理念,我廳制定了《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免罰清單》,業經省司法廳審核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請結合本地實際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徑向我廳反映。
附件:1.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免罰清單
2.政策解讀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