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工程安全檢測機構、清遠市工程管理服務行業協會建設工程檢測分會:
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檢測機構監管職責,有效打擊虛假檢測行為,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根據《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通知》,我局于5月30日至6月9日對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了專項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專項行動我局派出五個檢查組,共檢查了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共23家。對存在問題的檢測機構,我局下發18份整改通知書、1份執法建議書。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各主管部門對檢測機構的監管工作情況
通過本次檢查發現,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對檢測機構雖有不同程度的管理,但監管力度仍需加強,主要體現為:
1.個別主管部門對檢測機構的管理職能未明確分工,尚未對轄區內的檢測機構實施動態監管。
2.個別主管部門仍未按照《清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測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啟用新版廣東省建設工程檢測監管服務平臺的通知》要求,督促轄區內檢測機構在市、省監管平臺實行信息化聯網登記。
(二)檢測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
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規范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我局對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全覆蓋檢查,并隨機抽取了3家檢測機構,對其簽約的1個在建項目出具的檢測報告進行核查驗證。從各檢測機構的受檢情況看,大部分檢測機構在技術能力和資質規定范圍內,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檢測技術規范從事檢測活動。通過查閱檢測機構內部管理檔案和檢測報告檔案、查看試驗場所及儀器設備,發現存在各類問題共137項,歸納為以下6個方面的主要問題(具體問題詳見附件):
1.儀器設備的檢定/校準工作不規范、不細致。主要表現為檢定/校準有效性確定表未能提供、或確定表未明確檢測方法標準對設備的技術要求等。
2.儀器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不規范、不到位。主要表現為未能提供溯源、保養和期間核查等計劃,或保養、期間核查計劃不完善等。
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管控不到位。主要表現為危險化學品存放不規范、易爆物質未在公安部門備案、未能提供化學廢液處理合同等。
4.原始記錄的再現性不足。主要表現為鋁合金型材檢測記錄無樣品圖、鋁合金型材厚度檢測數據數位保留不規范、平整度試驗檢測記錄中樁號部位不明確等。
5.樣品管理、流轉不規范。主要表現為樣品標識不清晰、無樣品流轉記錄及留樣記錄等。
6.未按相關文件要求使用信息化管理。主要表現為未建立檢測管理信息系統、人員及儀器設備未在省檢測監管服務平臺登記、省、市檢測監管平臺未聯網登記等。
三、今后工作要求
結合此次專項行動的檢查情況,我局對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加大對轄區內檢測機構查處力度。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特別是對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者鑒定結論、超資質檢測、無資質檢測、專業技術人員掛靠,以及未按規定向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上報,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檢測不合格事項等行為,要從嚴從重依法處理;
(二)各縣(市、區)住建主管部門應明確監管責任分工,嚴格按照《清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測管理暫行辦法》及《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啟用新版廣東省建設工程檢測監管服務平臺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落實檢測機構聯網登記、數據上傳等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強檢測機構信息化監管,未納入省、市檢測監管平臺的檢測機構不得在清遠市內從事檢測活動。
附件:2022年規范全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檢查情況一覽表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7月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