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相關單位及社會公眾對<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市場及質量監管細則(稿)>反饋意見及采納情況的公告》已于2021年10月14日在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門戶網站進行了公告。公告發布后,住建部陸續出臺了22部相關技術通用規范。鑒于此情況,我局決定,根據新規范的規定,再次對原各單位及公眾反饋意見進行了再討論、再研究,現就相關反饋意見及采納情況公告如下。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4月14日
(聯系人:藍媚 聯系電話:0763-3376010)
《關于相關單位及社會公眾對<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市場及質量監管細則(稿)>反饋意見及采納情況的公告》已于2021年10月14日在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門戶網站進行了公告。公告發布后,住建部陸續出臺了22部相關技術通用規范。鑒于此情況,我局決定,根據新規范的規定,再次對原各單位及公眾反饋意見進行了再討論、再研究,現就相關反饋意見及采納情況公告如下。
序號 |
征求意見單位或個人 |
提出意見情況 |
采納(未采納)意見情況 |
1 |
清遠市司法局 |
該文件屬于規范性文件,提請審查再出具審查意見,本次征求意見不作回復。 |
采納 |
2 |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
1.征求稿第十一條第(二)點建議修改補充如下“是否符合自然資源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建筑審核意見書)的建筑用途……”。 |
采納。此條修改為:是否符合自然資源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的要求。 |
2.征求稿第十四條第(五)點建議增加如下內容:“1、改變建筑外立面主要色彩、材質;2、首層架空層增設風井等設備用房增加計容建筑面積;3、車庫調整布局造成機動車停車位數量減少;4、改變已批準的建筑工程設計方案中陽臺功能用房的結構形式(主體結構內或主體結構外);5、改變已批準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中公建配套設施面積及位置”。 |
不采納。此條修改為:規劃方案改變需重新取得規劃許可證的,修改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在“審查系統”中發起“重大變更”,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全部施工圖設計文件重新進行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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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3號文)等相關規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建議將所預留的安裝條件能否達到停車位充電設施安裝要求納入施工圖審查內容。 |
采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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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第十一條”的“(二)……市政管線等內容。”建議調整為“(二)……市政管線、附屬綠地等內容”。 |
不采納。此條修改為:是否符合自然資源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的要求。 |
2.“第十一條”,建議增加“是否符合園林綠化工程強制性標準”項。 |
不采納。理由:此條“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已包括園林綠化工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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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十四條”,建議增加“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綠地率變更以及附屬綠地整體設計方案和綠地功能布局發生變更的”項。 |
不采納。理由:綠地率整體設計方案和綠地功能布局發生變更的可能會導致海綿城市建設年凈流量指標發生變化,該條已明確“施工圖設計文件涉及海綿城市建設年凈流量指標發生變更的屬于重大變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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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遠市代建項目管理局 |
1.第七條:對于工程總承包項目,施工圖審查時已確定了施工單位,建議增加施工單位。 |
采納。 |
2.第十一條:建議增加:(1)考慮到普及“勒杜鵑”市花的需要,建議增加綠化工程的審圖要求。(2)巖土工程勘察成果的審查要求。 |
(1)不采納。理由:已在綠色建筑、海綿城市建筑中體現。(2)不采納。理由:巖土工程的審查要求在相關的規范中已有明確,我局已與提意見單位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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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6 |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7 |
清遠市水利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8 |
清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9 |
清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10 |
佛岡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11 |
英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12 |
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13 |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14 |
連南瑤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15 |
陽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無意見。 |
無意見。 |
16 |
中國民主促進會清遠市基層委員會 |
無意見。 |
無意見。 |
17 |
公眾意見 |
關于第十四條“對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的修改涉及重大變更內容的,修改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在“審查系統”中發起“重大變更”并重新進行審查。審查為合格的,審查機構應在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上重新加蓋審圖章。”對這個要求我們認為不合適,建議涉及到審圖合格書上載明信息發生改變的重大變更,才要求在“審查系統”中發起“重大變更”并重新進行審查,這樣較為合適。 |
采納。 |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4月14日
(聯系人:藍媚 聯系電話:0763-337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