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15年9月16日印發的《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清府辦〔2015〕50號)(以下簡稱《措施》)有效期即將屆滿,我局現正牽頭對《措施》進行修訂。
根據有關規定,我局現組織開展對《措施》的評估工作,評估內容主要是對《措施》的實施情況,實施效果,是否有必要繼續實施及其理由,哪些具體條款需要修改及其理由,是否發現有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相抵觸(如發現有抵觸的,請列明哪些具體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政策的哪些具體條款相抵觸)等進行評估,并計劃通過評估,確定是否需要將《措施》重新發布、重新設定其有效期,或確定是否需要將《措施》進行修改后重新發布。
為此,現將《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促進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清府辦〔2015〕50號)(見附件)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評估意見。社會公眾均可對上述所列評估內容提出意見,并請于2020年11月27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向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以單位名義提出請加蓋本單位公章,公民提出請本人簽名)。
通訊地址:清遠市清城區新城北江二路建設大廈
電話號碼:3867852
電子郵箱:807680589@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促進房地產平
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清府辦〔2015〕50號)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