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涉及機構改革等事項的市本級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2020〕23號)要求,近期我局組織開展了以我局名義印發的市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經清理,擬廢止2015年1月1日前制發的市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除2份需保留外)和2015年1月1日后制發的5份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已被新規定蓋涵或替代或者適用期已過的市政府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現將有關情況向公眾公示征求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或者建議,請于2020年11月5日前反饋我局。
公眾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反饋意見:
一、來函請寄:清遠市新城北江二路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法規602室) (郵編:511518)
二、電子郵件:qyjsfgk@163.com
聯系電話:0763—3376025
附件:1、市住建局2015年1月1日前制發的市政府部門
行政規范性文件需要保留2份文件清單
2、市住建局2015年1月1日后制發的行政規范性
文件清理目錄
3、擬廢止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集合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