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清遠市建筑施工用工實名制信息化監管平臺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施工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推進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切實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我局現啟用清遠市建筑施工用工實名制信息化監管平臺(以下簡平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用我局開發平臺的各縣(市、區)住建局通過在我局官網“清遠市建筑工程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系統”登陸平臺(平臺操作指南詳見附件1),并督促轄區內工地完成系統實名制錄入工作;對于選擇自行開發平臺的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加快本地區平臺建設,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措施,及時記錄并管理建筑工人的相關信息情況。同時應按照《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接入標準》要求,于2019年6月25日前實現與我局開發平臺的對接。
二、使用我局開發平臺的施工單位通過在我局官網“清遠
市建筑工程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系統”登陸平臺(平臺操作指南詳見附件2)。各施工單位應在本平臺注冊賬號并將在建項目建筑工人相關信息錄入本平臺;施工單位應督促已有或計劃開發工地考勤系統的供應商將考勤數據按照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接入標準對接進平臺(平臺數據接口信息詳見附件3、4、5)。
四、各施工單位應在6月25日前將在建項目實名制信息上傳至平臺。對未能按期完成上傳的施工單位,按照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情況進行核查,并對不配合管理的施工企業計入誠信不良行為,并按照《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企業誠信信息管理辦法》給予誠信扣分。
五、為了提高工地信息化管理水平,提供解決工人工資糾紛依據,各施工單位要將平臺中的考勤管理功能落實列入在建項目管理措施計劃,推行人臉識別考勤,堵塞管理漏洞。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施工單位在平臺使用中有何建議和意見,可咨詢我局建筑市場管理科,對操作方面問題可按平臺提供的技術支持電話進行咨詢。
附件:1.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用
戶操作手冊(政府部門端);
2.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用
戶操作手冊(施工單位端);
3.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接
入標準-公司類接口1.0;
4.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接
入標準-項目類接口1.0;
5.自調說明(公司類接口、項目類接口)。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6月17日
附件1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用戶操作手冊(政府部門端)
附件2.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用戶操作手冊(施工單位端)
附件3.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接入標準-公司類接口1.0
附件4.建信開太平建筑工程用工實名信息化監管系統接入標準-項目類接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