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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建設局,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清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廣佛(佛岡)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廣德(英德)產業園管理委員會,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建設、施工、監理等相關企業:
為進一步鞏固提升房屋市政項目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長效機制,壓實建設項目關鍵崗位重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防范和及時化解安全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以及國家和省相關文件精神,現就在房屋市政項目施工現場開展關鍵崗位重點人員信息公示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建設項目信息公示
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地址、規模、合同價格、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總包、合同工期、施工許可證編號、發證機關、發證日期以及以及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資質二維碼和項目施工許可證二維碼。
(詳見附件一)
二、分包工程信息公示
內容包括:建設單位和施工總包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名稱、分包工程內容摘要、現場負責人及聯系電話、近期相片等信息。
(詳見附件二)
三、人員信息公示
(一)建設單位:建設單位負責項目建設的項目負責人、技術管理負責人和安全管理負責人等;
(二)施工總包: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等;
(三)工程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見證員等,全員公示;
(四)專業分包單位:工程總負責、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
(詳見附件二、三、四)
四、信息公示要求
(一)公示信息應與投標文件、施工總包合同、監理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一致;
施工總包和專業分包中途新增或變更合同涉及的人員公示信息變動,施工總包或發包單位應出具書面任命,經建設單位同意和監理單位確認,各方蓋章后,三天內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備并修改公示;
監理合同變更或監理人員變動,需經建設單位蓋章同意,并及時向施工總包和相關施工單位通報,三天內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備并修改公示;
(二)建設單位派駐建筑工地的其他管理人員以及施工總包沒有公示的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材料員、資料員、勞資專管員、標準員、機械員等現場管理人員信息,參考附件三樣式歸檔成冊,職稱和學歷復印件作為附件歸檔備查;
(三)監理全員公示,社保購買證明、職稱、學歷和崗位證書復印件作為附件歸檔備查;
(四)專業分包工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的身份證、職稱、學歷和崗位證書復印件作為附件歸檔備查。
(五)建設單位現場管理組織架構,自行制定,但要確保管理團隊穩定、人員結構合理、責任分工清晰;施工總包和監理單位的現場管理組織架構、技術力量、人員結構等不得低于國家規范要求,相關管理人員應取得相應的崗位證書,并在崗位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相應工作;
(六)信息公示和備查資料歸檔由施工總包牽頭落實、建設單位監督、監理單位核對共同完成;公示信息張貼在施工現場項目部會議室,資料歸檔放在項目部備查,電子版報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中途信息變更,應及時重新印刷張貼。公示信息和備查信息可根據管理組織架構進行適當調整;
(七)公示信息統一以海報方式打印,海報規格自定但不應小于A2紙大小,白底,深藍式字體,表格標題及固定內容使用宋體,公示內容使用仿宋,字體大小隨海報篇幅和內容多少進行調整;相片和二維碼規格不應小于大一寸證件相片大小,沒變形;公示信息有變更的海報,需在海報最后一行標注信息變更的時間和累計第幾次公示;公示信息有破損或明顯褐色情況,應重新打印張貼,公示時間和累計第幾次公示信息無須改動。
五、其他
(一)建設項目信息公示后,須嚴格落實關鍵崗位重點人員的達標配備和在崗履職管理規定,逐項目、逐工地、逐環節筑牢建設、施工、監理三道安全防線,推動安全生產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二)建設項目關鍵崗位重點人員信息公示工作首次完成時間是2023年11月15日前,各園區和各縣(市、區)住建部門在2023年11月17日前將完成落實情況報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建設項目信息公示
2.分包工程信息公示
3.建設項目關鍵崗位重點人員信息公示
4.現場監理人員信息公示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11月7日
(聯系人:張秋旺,聯系電話:336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