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清(清城)產業業園管理委員會,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德(英德)產業園管委會,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佛(佛岡)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各項目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清遠市委、市政府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工程施工對我市空氣質量的影響,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工地揚塵防控管理
(一)各有關單位應嚴格落實《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管細則》要求(詳見附件1),全面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單位應完善揚塵防治專項方案,根據工程的特點、施工工藝制定針對性防治措施,嚴格組織實施,確保施工現場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施工現場100%圍蔽、運輸道路100%硬化、施工作業100%濕法、出入車輛100%沖洗、裸露土地100%覆蓋、渣土運輸100%密閉)等揚塵管控措施,落實揚塵責任人公示牌制度。
(二)強化灑水噴淋。工程施工期間圍擋噴淋要保持開啟狀態,土方開挖、裝載,混凝土、石頭破碎施工區域應設置霧炮噴淋,易產生揚塵的場地、道路應增加灑水頻次,防止揚塵。
(三)強化污染天氣應對能力。工程責任單位應完善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時關注污染天氣信息發布,在污染天氣期間迅速啟動應急措施。
(四)加強污染防治臺賬管理。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臺賬,記錄檢查日期、工程名稱、問題詳情、整改措施、整改結果等,確保防治全覆蓋、零死角。臺賬實施動態管理維護,確保內容“常看常新”,紙質管理臺賬做到“隨到隨歸”。
(五)加強項目分級管控管理。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定期按照《清遠市施工工地項目分級管控工作方案》(詳見附件2)對工程項目進行評級,鼓勵項目積極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二、工地揚塵防控管理具體要求
(一)工程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封閉圍擋、大門及外架安全網封閉,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1.圍擋應當采用彩鋼板、砌體等硬質材料搭設,其強度、構造應當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規定。城市區域內主要路段的施工圍擋高度不宜低于2.5米,其他路段施工現場圍擋高度不宜低于1.8米,并按相關要求設置公益廣告。
2.基礎施工前嚴格按照揚塵防治施工方案設置出入口大門,不得隨意破壞圍擋增設出入口(出泥口)。門口應單獨設置揚塵治理公示牌和揚塵防治宣傳欄。
3.主體施工時外腳手架應按規定掛設不低于2000目/100cm2的密目式合格安全網進行封閉。(二)工程施工現場出入口、行車道、辦公生活區、材料堆場等的地面以及外腳手架的基礎應當澆筑厚度不小于10cm、強度不小于C15的混凝土進行硬地化。基礎施工階段的工地出入口地面(不少于10m)必須進行硬地化處理;主體施工階段(超過±0以上時)應完成所有要求區域的硬地化處理。
(三)建設工程下列部位或者施工階段應當設置自動噴霧、霧炮噴淋或者灑水裝置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現場主要道路;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圍擋;
3.基礎施工及建筑土方作業;
4.房屋建筑主體結構塔吊和外架;
5.市政道路施工銑刨作業;
6.拆除作業、爆破作業、預拌干混砂漿施工;
7.場內裝卸、搬移物料;
8.其他產生揚塵污染的部位或者施工階段。
市政道路作業應當采取灑水沖洗抑塵;噴霧噴淋灑水開啟時間和頻率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不良天氣或干燥天氣情況下增加噴淋頻次。
(四)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車輛出入口、周邊道路采取下列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現場出入口應當配備安裝全自動洗輪機和沉淀過濾設施,車輛出場時應當將車輪、車身清洗干凈,嚴禁車輪(身)帶泥污染市政道路。
2.施工現場出入口、洗車槽應安排專人定期清理沖洗,污泥、污水應進行集中處理,未達到排放標準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網、河涌。
(五)施工單位應當在下列施工作業中采取覆蓋、固化、封閉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土方開挖后應當盡快回填,不能及時回填的應當采取綠化、鋪裝或者遮蓋等措施,遮蓋材料應當采用6針及以上密度的覆蓋網;
2.在建工地內閑置三個月以上的閑置用地,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對其裸土進行綠化或者鋪裝;
3.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等細散顆粒材料和易揚塵材料應當集中堆放、嚴密遮蓋,遮蓋材料應當采用6針及以上密度的覆蓋網;
4.按規定使用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
5.根據應急需要采取相應響應措施時,禁止進行土石方爆破施工或者回填土作業。
(六)城市建成區建設項目的施工現場出入口應當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建筑面積在五萬平方米以上的,還應當安裝顆粒物在線監測系統,并應接入全市統一監測平臺。
(七)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散裝物料以及灰漿等流體物料運輸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運輸企業承擔,運輸車輛應當經車輛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有效,運輸作業時應當確保車輛封閉嚴密,不得超載、超高、超寬或者撒漏。
嚴格工地運輸車輛出入管理。實行臺賬登記,嚴格“一不準進,三不準出”(無證車輛不準進,未沖洗干凈車輛不準出,不密閉車輛不準出,超裝車輛不準出)管理。施工現場出入口應當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能清晰監控車輛出場沖洗情況及運輸車輛車牌號碼,視頻監控錄像現場存儲時間不少于30天。
(八)本市在建工地禁止使用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或排放黑煙等可視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非道路移動機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進場施工時建立使用臺賬,完成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網上備案登記,凡是未經生態環境部門登記編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一律不予進場。
(九)啟動不良天氣應急時,根據應急級別以及工地等級采取差異化管理辦法。
①啟動不良天氣三級應對時
1、國控站點半徑1公里范圍內,A+級工地可以施工,A級、B級和C級工地暫停施工。
2、工地與國控站點距離1-3公里,A+級、A級工地可以施工,B級和C級工地暫停施工。
3、工地與國控站點距離3公里以上,A+級、A級工地可以施工,B級工地可以施工(除土方施工、渣土運輸和樁基施工工序外),C級工地暫停施工。
4、當首要污染物為臭氧時,國控站點3公里范圍內在建施工工程11-18點暫停噴漆、焊接、油漆等施工工序。
②啟動不良天氣二級應對時
1、國控站點半徑2公里范圍內,A+級工地可以施工,A級、B級和C級工地暫停施工。
2、工地與國控站點距離2-5公里,A+級、A級工地可以施工,B級和C級工地暫停施工。
3、工地與國控站點距離5公里以上,A+級、A級工地可以施工,B級工地可以施工(除土方施工、渣土運輸和樁基施工工序外),C級工地暫停施工。
4、當首要污染物為臭氧時,在建施工工程全天暫停噴漆、焊接、油漆等施工工序。
三、加強工地大氣污染防治監督檢查
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本部門、本轄區內建設工地揚塵防治監管力度。一是要壓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職責,建立網格化、全覆蓋監管。二是常態化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監督檢查工作,把建筑工地大氣污染防控作為日常監督檢查內容來抓,嚴格督促工程項目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三是要突出重點防控,建立項目臺賬,安排專人跟蹤,在不良天氣應急響應期間采用視頻檢查結合現場巡查強化應急措施的落實,防止工程施工加劇大氣污染。四是要嚴格執法,對檢查發現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要嚴格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應責令暫停施工,情節嚴重的實施動態、誠信扣分,涉及違法行為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
附件:1.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管細則
2.清遠市施工工地項目分級管控工作方案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