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中央、省駐清有關單位:
為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需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根據10月17日市政府召開關于研究房地產政策有關會議要求,現正式印發實施《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特此通知。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清遠監管分局 清遠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清遠市稅務局 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12月9日
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完善房地產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措施。
一、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一是實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沖還貸業務,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廣清互貸)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使用其在本市的住房公積金余額,按月自動沖抵公積金貸款每月應還款額的業務。二是實行提取公積金支付購買預售商品住房首期款政策,繳存人購買預售商品住房時,繳存人及配偶可申請將本人在本市的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劃轉至對應項目預售款監管賬戶,合計劃轉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若繳存人同時為該房屋申請公積金貸款,核定貸款額度時相關劃轉金額可按規定合并計算。(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二、推行二手房“帶押過戶”。盤活二手房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形成新建商品房市場和二手房市場之間的良性循環、相互促進,先行在清城區及其他有條件的縣(市)區試行已辦理商業貸款二手房“帶押過戶”不動產登記試點,后續在全市推廣,不斷激發市場活力。(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清遠中心支行、市自然資源局、清遠銀保監分局)
三、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 “交房即交證 ”。新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預售商品房全面實施 “交房即交證” ,實現 “交房即交證 ”常態化。(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
四、盤活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清遠銀保監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清遠中心支行依照《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商業銀行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2〕104號)文件規定,指導各大商業銀行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在充分評估房地產企業信用風險、財務狀況、聲譽風險等的基礎上進行自主決策,與優質房地產企業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責任單位:清遠銀保監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清遠中心支行)
五、加快落實稅收相關政策。對房地產企業應繳納的欠稅及滯納金,可以先行繳納欠稅,再依法繳納滯納金。對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納稅人享受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政策,確保稅收優惠應享盡享。(責任單位: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