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質量與工程質量一體化融合監管,強化消防驗收和消防施工過程監管的銜接聯動,壓實各方主體責任,提升建筑工程消防質量,加快消防驗收審批時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明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建質函〔2020〕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嚴格執行有關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中有關檢測技術要求,完善工程消防質量監管手段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消防施工質量是建筑工程質量的重要內容,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消防施工質量監管工作,將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項工程納入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范圍,督促指導各方責任主體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中有關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施設備的檢測技術要求,切實履行監督管理職責。要在施工質量過程監督中及時核查有關消防質量的見證取樣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督促各方責任主體盡早消除工程消防安全隱患,為竣工后一次通過消防驗收創造條件。
二、明確檢測技術要求
對于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裝飾裝修材料、節能保溫材料,電線電纜等)的進場復驗,現行國家和地方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有明確要求進行見證取樣檢測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標準規定在相應分部工程驗收前委托第三方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實施。
三、壓實各方主體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當將有關消防的工程監理、檢測等技術服務費用納入工程預算中,并直接委托第三方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實施檢測。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所選用建筑材料的燃燒性能要求,建筑構配件的耐火極限要求,以及有關建筑消防設施的工作性能參數。
(三)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和地方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對所采購的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施設備的消防質量或性能及時見證取樣檢驗,并按規定報監理單位審核。
(四)監理單位應嚴格執行見證取樣和第三方檢測制度,切實做好取樣、送樣、見證等工作;在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施設備使用、安裝前核查見證取樣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
(五)第三方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認真開展檢測活動,對所出具檢測報告的真實和完整性負責,切實發揮行業監管的技術支撐作用。
四、加強消防質量監管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健全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質量全過程監管機制,將有關單位涉及消防檢測的質量行為納入工程質量檢測范圍統一監管,加強事中監督和事后審批環節的銜接聯動,推動形成監管閉環。同時,要適時開展有關監督抽檢行動,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嚴格落實有關技術標準規定和行業監管要求。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保障。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第三方檢測在完善工程消防質量控制和監管手段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調配人員,保障工作經費,不斷提高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質量監管水平。
(二)加大查處力度。對在過程質量監督和消防驗收中發現的有關責任主體履職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消防材料、構配件或消防設施設備工作性能不達標,降低工程消防質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同時,將違法違規處理結果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對違法違規單位實行聯合懲戒。
(三)加強宣傳培訓。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行業監管政策和消防技術標準宣傳和培訓力度,著力提升各方責任主體及從業人員自覺嚴格執行有關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確保工程消防質量的意識和能力。
附件:見證取樣檢驗重點項目信息列表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