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在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全過程中,營造整潔、舒適、安全、美麗的社區人居環境,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印發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成〔2020〕68號)、《廣東省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粵建節〔2021〕84號)和《清遠市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實施方案》(清建〔2021〕78號)的要求,清遠市在原宜居社區創建工作的基礎上,經過組織發動、社區申報、街道推薦、各地初核、專家現場核驗評分、網上公示以及市級有關部門召開評定工作會議研究討論,振南社區等23個城市社區達到綠色社區要求,現予以公布(名單見附件1)。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各城市社區要以綠色社區建設為契機,認真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為滿足人民群眾高品質宜居生活需求做出新的貢獻。
附件:1.2021年清遠市“綠色社區”名單
2.2021年清遠市綠色社區考核評分情況一覽表
3.市級部門2021年綠色社區創建評定工作評定表及意見建議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清 遠 市 民 政 局 清 遠 市 公 安 局
清遠市生態環境局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清遠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1年12月30日
(聯系人:溫睿鋮 聯系電話:33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