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清遠)產業轉移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企業:
為切實扭轉清遠市施工領域高邊坡深基坑問題多發態勢,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嚴格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粵安辦〔2021〕34 號)和《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強化落實建筑施工領域風險主動報告工作的通知》(清建〔2021〕39 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清遠市實際情況,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了《清遠市建筑施工領域深基坑高邊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4月1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清遠市建筑施工領域深基坑高邊坡
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近年來,清遠市建筑施工領域由高邊坡深基坑工程引發的安全隱患問題和社會矛盾問題呈多發狀態,甚至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和群體投訴事件也時有發生,對全市平安創建暨綜治維穩工作極為不利。為認真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深刻汲取近年以來省內深基坑高邊坡工程發生較大事故的慘痛教訓,切實強化監管責任和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從即日起開展高邊坡深基坑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專項整治目標要求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為基本遵循,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對照省、市有關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規定和文件要求,深入查擺深基坑高邊坡工程領域安全監督和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通過全覆蓋排查、零容忍執法,形成震懾力,進一步明確深基坑高邊坡安全監督檢查內容,規范監督執法行為,促進深基坑高邊坡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結合施工安全風險一項目一清單、建筑施工領域風險主動報告等制度構建深基坑高邊坡高壓態勢監管的長效機制,強化在建工程防汛防臺風措施,有力推動清遠市城市建設安全生產三年整治行動,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重點整治范圍
(一)深基坑工程。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2號)附件2規定屬于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中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深基坑工程:
1.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 支護、降水工程。
2.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基坑(槽)的土方開挖、高邊坡、支護、降水工程。
(二)高邊坡工程。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TGF90-2015)中第3.0.2條附錄A規定屬于危險性較大的邊坡工程:巖質挖方邊坡高度超過30米、土質挖方邊坡超15米邊坡處理工程且處于不良地質地特殊巖土地質地段挖方邊段的挖方邊坡。
三、重點整治內容
(一)前期保障情況。建設單位是否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和工程周邊環境等資料,是否在開工前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單位對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及管線進行安全鑒定或委托公證機構保存施工前影像資料;永久邊坡工程是否辦理施工許可;是否納入安全風險一項目一清單管理;監理單位是否針對深基坑高邊坡編制監理實施細則。
(二)設計情況。施工圖是否依據現場實際情況設計,施工圖是否經審查合格,有重大變更是否重新審查。
(三)專項方案管理情況。方案編制人是否為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方案編制是否與設計和現場相符;方案審批人是否為企業技術負責人;超過規模的工程是否組織專家論證,論證后的修改有無再次審批,論證專家和參會人員是否符合要求;專項方案交底是否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員或方案編制人員,接受交底人是否為現場管理人員并簽名留證;安全技術交底人是否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接受交底人是否班組全員并簽名留證。
(四)方案實施情況。施工單位是否對危大工程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動工前是否向主管部門進行風險報告,是否在現場顯要位置設置公示,并根據現場動態更新;是否存在超挖現象,開挖順序是否與專項方案一致,支護形式、構造是否與專項方案一致,有重大變更是否重新組織論證;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在現場履職,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施工過程是否按規定向主管部門進行風險主動報告。
(五)監測檢測情況。施工單位是否開展邊坡、基坑監測,是否由具有資質的單位編制監測方案并進行監測,監測頻率是否符合設計和方案要求;發現異常時報告是否及時;對錨桿、錨索、土釘墻等支護結構是否按規定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
(六)驗收情況。參與驗收人員資格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是否進行分段驗收和子分項驗收,驗收是否實測實量,人員簽名、蓋章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階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各施工單位要全面排查本公司在全市范圍內的深基坑和高邊坡工程,對照附件《深基坑高邊坡工程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表》開展自查整改,由建設、監理單位進行復驗確認,并將《深基坑工程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表》提交至監督機構進行復核。
(二)核查整治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督促轄區內各項目認真對深基坑和高邊坡工程開展自查自糾,在規定時間提交《深基坑工程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表》。同時,要結合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和風險主動報告等制度要求,對超過一定規模的深基坑和高邊坡進行全覆蓋核查。專業力量不足時,可通過聘請專家的方式配合檢查,并將檢查時間、檢查人員、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及采取的監督執法措施建立專項整治工作臺賬。
(三)督查提升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深基坑高邊坡專項整治核查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要對核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復查跟蹤整改到位,鞏固專項檢查成效,并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報告和工作臺賬通過粵政易報送至至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科(聯系人:歐家輝,聯系電話:0763-3862406)。同時,對存在的問題要采取針對性措施,逐步完善工作長效機制。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組織專項檢查組對各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動員部署。各縣(市、區)住建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傳力度,召開提醒動員會,及時將深基坑高邊坡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傳達至各相關參建企業,督促各參建企業嚴格按照主要任務、工作措施和標準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專項整治期間,各縣(市、區)住建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將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納入領導帶隊檢查重點內容,重點查處企業工作部署不及時、自查自糾走過場、隱患排查有遺漏、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等行為。
(二)嚴格實施監督執法措施。各縣(市、區)監管部門要切實壓實工作責任,堅持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對核查發現對存在重大事故安全隱患的嚴格落實責令整改、停止施工、掛牌督辦、行政處罰等工作措施,對專項整治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生產安全重大事故事隱患的企業,要依法從快從嚴處理,并強化與應急、公安、司法等部門的聯動。
(三)嚴肅督查問責。通過督導檢查發現各監督部門未對企業自查整改進行核查,對深基坑高邊坡重大隱患應發現未發現、應查處未查處、應整改未整改的,安全執法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并報送相關紀檢監察部門。
附件:
深基坑高邊坡工程安全專項整治檢查表
工程名稱: 形象進度:
備注:此表施工單位自查整改后,由建設、監理單位復查,再提交主管部門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