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調查測算,現把清遠市區2020年9月份建設工程主要建筑材料綜合價予以發布,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本綜合價適用于市區規劃區范圍及執行《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計價的工程。
實行固定總價或固定單價合同的在建工程項目,由發承包雙方協商調整。實行可調價格合同的在建工程項目,發承包雙方應按形象進度進行調整。
二、材料價格問題
(一)發布適用于一般計稅方式的“稅前綜合價格”。“稅前綜合價格”為不包括進項稅額的材料原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和采購保管費之和。
(二)稅后綜合價=稅前綜合價格×(1+稅率)。
(三)稅率詳見“各類材料適用稅率表”。
(四)發布的材料綜合價是市建設工程綜合服務站經過收集、調查、分析、整理完成的,僅供工程計價時參考。
各類材料適用稅率表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