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5月份市區各混凝土攪拌站
原材料抽樣檢測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住建局、各混凝土生產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違規使用海砂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及《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0年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質量和揚塵治理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于2020年5月11-14日對市區18家商品混凝土企業(不含清新區)的混凝土生產原材料進行了現場抽樣(現場均對正在生產的料槽、罐、桶進行抽樣),共抽樣32批次(其中北江河砂16批次,人工砂12批次,水泥1批次,石頭1批次,粉煤灰1批次,外加劑1批次),經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檢測后,上述抽樣的32批次的生產原材料需檢測的相關指標均達到合格標準(具體檢測報告詳見附件)。市區沒有發現混凝土企業違規使用不符合標準規范的海砂用于生產商品混凝土。
附件:2020年5月份市區各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原材料抽樣
檢測情況(人工砂、河砂、粉煤灰、卵石碎石、水泥、
外加劑)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