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清遠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導則》
及《清遠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圖集》
現就《清遠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導則》及《清遠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建設技術圖集》解讀如下:
一、出臺《導則》及《圖集》的背景和重要意義
海綿城市是生態文明建設背景下,基于城市水文循環,重塑城市、人、水和諧關系的新型城市發展理念,具體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其建設能有效緩解快速城市化過程中的各種水問題,有效改善城市熱島效應等生態問題,創造具備生態和景觀等功能的公共空間,是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擴大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增強市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有力手段。
2013年12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的講話中強調:“提升城市排水系統時要優先考慮把有限的雨水留下來,優先考慮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設自然存積、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試行)》對“海綿城市”的概念給出了明確的定義,即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提升城市生態系統功能和減少城市洪澇災害的發生。
2016年6月2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53號)。該意見明確了廣東省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要求,并在加強規劃引領、統籌開展建設、完善支持政策、抓好組織落實五個方面做了統籌部署,成為廣東省各地開展海綿城市規劃、完善標準規范、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指導性文件之一。
清遠市人民政府批復的《清遠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規劃》自2017年6月30日起在全市施行以來,作為指導我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的重要依據,規劃形成“山水環繞、綠底藍脈”生態格局,將城市建設區與海綿生態一體化構建,支撐城市良性發展。結合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和我市實際情況,出臺與時俱進的規范性文件勢在必行。
二、《導則》及《圖集》制定的依據
(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試行)的通知》(建城函[2014]275號);
(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海綿城市建設績效評價與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建辦城函[2015]635號);
(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
(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國家建筑標準設計體系的通知》(建質函[2016]18號);
(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規[2016]50號);
(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海綿城市建設評價標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2018年第343號);
(七)《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6〕53號);
(八)《清遠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規劃》;
(九)相關規范、標準及圖集。
三、《導則》及《圖集》的目標任務
(一)確定技術總則和主要術語。《導則》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的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對主要術語進行解釋。
(二)明確規劃目標。《導則》在總規、專項、控規及修規等不同規劃層面提出建筑與小區、綠地、道路與廣場、蓄水調蓄池等對象的技術方案、實施策略和控制要求。
(三)明確海綿城市設計要求。《導則》分別針對建筑小區、綠地、道路與廣場、蓄水調蓄池等對象明確設計過程中的規定和要求,指導項目設計。《圖集》分別針對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綠地與廣場、通用設施、河湖水水系生態修復等對象的設計要點及構造大樣圖等內容進行明確,指導項目海綿型設計。
(四)明確海綿設施的施工要點。《導則》提出了下凹式綠地、透水路面、植草溝、調節池、生物滯留塘等海綿設施的施工安裝技術要點,指導項目施工。
(五)提出海綿城市建設的質量和驗收要求。《導則》對施工過程質量與驗收分別提出要求,以達到有效監管的目的,也保障相關設施得到有效的落實。
(六)提出運行維護和管理措施。《導則》針對建成后的海綿設施提出運行維護和管理措施,確保相關設施能穩定、有效的運行。
(七)提出管理機制與項目實施評估。《導則》提出海綿城市相關設施的管理機制與項目實施評估,管理機制主要明確各相關設施的管理主體和管理程序,評估主要結合初期目標,進行實施效果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解決。
四、《導則》及《圖集》的主要內容
《導則》共十章、四十條,第一章為總則,共三條,主要是對《導則》的編制目的、基本原則、適用范圍等進行明確;第二章為主要術語,共二條,主要是對海綿城市相關術語進行解釋;第三章為海綿城市規劃設計目標,共六條,主要是對年徑流總量控制目標、年徑流污染物控制目標、排水防澇標準、雨水資源利用目標等的規定及提出指標計算方法;第四章為海綿城市規劃指引,共四條,主要是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在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項目實施層面的要求;第五章為海綿城市設計指引,共八條,主要是明確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設計流程和內容,分別對建筑與小區、綠地和廣場、城市道路、城市水體項目提出設計要求;第六章為海綿城市設計審查指引,共七條,主要是明確各類型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查要求;第七章為海綿城市工程建設指引,共三條,主要是明確海綿設施的施工要求和驗收要求;第八章為海綿城市維護與管理指引,共三條,主要是對建成后的海綿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等措施進行相關規定;第九章為海綿城市相關設施管理機制與評估,共四條,主要是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管理主體和管理程序,以及對海綿城市設計和實施效果評估提出相關規定;第十章為附錄,共六條,主要是補充海綿城市相關政策文件、規范標準、城市概況、植物名錄、設計案例等。
《圖集》是依據《導則》進行編制的,共四部分,第一部分為總說明;第二部分為傳統雨水排水系統技術說明;第三部分為超標雨水排水系統技術說明;第四部為海綿設施設計,主要針對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綠地與廣場、通用設施、河湖水系生態修復、雨水回用項目的設計要點及構造大樣圖等內容進行明確。
五、《導則》及《圖集》關于海綿城市的理念和舉措
(一)明確海綿城市建設范圍。《導則》依據《清遠市中心城區海綿城市規劃》“本次規劃范圍為清遠市中心城區范圍,包括清城區以及清新區南部四鎮(太和鎮、太平鎮、山塘鎮、三坑鎮),規劃范圍面積為1881平方公里。”的范圍,明確各層次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以及建筑與小區、綠地、道路與廣場、水務等新建或改擴建項目的設計、審圖、施工、管理等要求。
(二)推進海綿型小區與建筑建設。《導則》明確新建的小區和建筑推廣采用綠色屋頂、雨水調蓄與收集利用、透水鋪裝等措施,提高建筑與小區的雨水積存與蓄滯能力;既有建筑和小區實施低影響開發改造。對各項低影響開發設施的選擇與設計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圖集》對海綿型建筑與小區的建筑設計、道路設計、綠化設計及綠色屋頂設計分別提出相關要求,明確屋面種植、下凹綠地及滲排溝等海綿設施大樣圖。
(三)推進海綿型綠地系統建設。《導則》提出加強城市綠地系統建設與周邊地形、水系、道路、市政設施的銜接,綜合考慮地形、排水等豎向設計,因地制宜采取下凹式綠地、雨水花園、植草溝、人工濕地等多種低影響開發建設措施,增強綠地系統的吸水能力,提供雨水滯留、緩釋空間,減少地面徑流對城市水體的污染。重點推行公園綠地內雨水調蓄和利用設施的建設,提高公園綠地內步行系統、廣場等地面的透水性鋪裝比例。《圖集》對公園綠地、城市防護綠地、生產綠地的設計分別提出相關要求,明確下凹式樹池、雨水花園及植被緩沖帶等海綿設施大樣圖。
(四)推進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建設。《導則》提出轉變道路、廣場建設理念,改變雨水快排、直排的傳統做法,提高城市道路、廣場對雨水的滲、滯、蓄能力。新建城市道路在滿足道路交通安全等基本功能的基礎上,應充分利用周邊綠地空間,增強綠化帶對雨水的消納和凈化功能。新建城市道路的非機動車道、人行道、步行街和停車場推廣采用透水鋪裝。新建城市廣場可因地制宜采用下沉式結構或配套建設雨水調蓄設施,最大程度減緩雨水徑流。《圖集》對海綿型道路與廣場的設計分別提出相關要求,明確單幅路、雙幅路、四幅路車道LID設計及透水磚典型路面、聚氨酯碎石混合料典型路面設計。
(五)推進城市生態水網建設。《導則》提出加強對城市坑塘、河湖、濕地等自然水體形態的保護和恢復,禁止填湖造地、截彎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壞水生態環境的建設行為。項目開發建設后應確保水域面積不減少,已破壞水系應逐步恢復原有狀態。加強河道整治,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彎曲河岸線,在確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對城市河湖水系岸線進行生態修復,達到藍線控制要求,恢復其生態功能。《圖集》對河湖水系生態修復生態護岸技術、徑流入河湖水體處理技術、水系生態修復技術分別提出相關要求,明確化學濾池、微生物活性濾池、植物型濾料、人工濕地技術、生態浮床技術等海綿設施大樣圖。
(六)建立海綿城市建設全過程管理制度。《導則》根據海綿城市規劃、設計、審圖、施工、管理等綜合性要求,明確了有關部門管理職責及建設、設計、審圖、施工、維護管理等單位的責任。提出了海綿城市維護與管理指引,明確了項目規劃銜接、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等海綿城市建設全過程監管要求。
(七)注重海綿城市運營管理與評估。《導則》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管理主體與管理程序。提出海綿城市建設效果評估由建設單位組織評估或委托專業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應采取現場監測、模型算法、指標考核相結合,有條件的宜采用現場監測和模型算法,確保海綿城市的建設效果。
海綿城市建設是推進城市生態環境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也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思想,推進形成低影響開發理念的具體體現。《導則》及《圖集》的頒布實施,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踐行海綿城市理念的重要舉措,對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環境,提高城市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城市開發模式轉型升級,都具有重要意義。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