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號)精神,為了加快推進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提高項目審批服務效率,現將《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
隨著改革的深入,本《細則》及相關文書將進行動態調整。試行期間如有疑問,請逕向我辦反映。
附件:1.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工作細則(試行);
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