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和《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粵府〔2019〕49號)以及《關于印發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的通知》(發改投資〔2019〕268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聯合牽頭制定了《廣東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廣東省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主要審批事項清單(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地級以上市要根據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細化制定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在全面清理和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制定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各市應在制定審批流程圖和審批事項清單后3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并報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逕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
附件:
1.廣東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廣東省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示范文本
2.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主要審批事項清單(試行)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