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駐清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加快推進我市網上中介超市建設,按照《廣東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職轉發〔2018〕1號)有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貫徹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建設網上中介超市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月24日上午,省召開全省推進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總結推廣惠州、中山等地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經驗,部署全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任務。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林少春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切實抓好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的關鍵環節。推進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要以技術為支撐,按照省數字政府建設的改革部署要求,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網上中介交易平臺。要以市場為導向,取消各地各部門自行設定的中介服務機構準入限制,切實培育開放、透明、規范的中介服務市場。要以服務為根本,推動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實現“進駐零門檻、辦事零等待、群眾零跑動”,切實增強企業和群眾對中介服務市場改革的獲得感。要以信用為核心,建立監管制度,完善監管機制。要確保今年6月底前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成試運行,大力推動全國范圍符合條件的中介服務機構進駐。要進一步清理規范所有行政管理領域的中介服務事項,切斷政府部門與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之間的利益關聯,實行保留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管理,減少和規范中介服務收費,不斷深化中介服務領域改革。
推進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全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全省推進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要求,做好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
二、強化工作措施,扎實推進我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各項工作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我市網上中介超市建設的組織領導與統籌協調,成立清遠市網上中介超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編辦、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等部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行政服務中心。領導小組負責研究解決網上中介超市建設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和問題。
(二)落實工作責任。我市已于去年提前完成了網上中介超市的搭建工作,并公開邀請全國中介服務機構進駐網上中介超市。雖然我市網上中介超市已基本建立起來,但與《廣東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職轉發〔2018〕1號)有關要求仍存在差距。為加快我市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對照粵職轉發〔2018〕1號文的工作任務要求,我市梳理出目前需改進的問題清單(詳看附件),全市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真抓實干,切實推進我市網上中介超市建設。
三、突出重點,全面規范中介服務選取平臺
清遠市網上中介超市是我市公開選取中介服務機構的綜合管理平臺,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直屬企業使用財政資金和國有資金選取中介服務機構,其中介服務費用在公開招投標或采購限額以下的,必須統一依托網上中介超市公開選取。除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公開招標或采購的以外,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或進行場外采購,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如下:
(一)2018年3月10日前,將通過公開招標進入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直屬企業供應商庫的相應中介服務機構,統一納入中介超市管理,不得單獨保留或設立相關中介服務機構供應商庫。對于因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確有要求或特殊工作需要組建中介機構供應商庫的,必須經市政府批準后組建。
(二)2018年3月20日前,市直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直屬企業統一到中介超市采購相關中介服務。
(三)2018年4月底前,各縣(市、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直屬企業統一到中介超市采購相關中介服務。
各相關單位及時調整相關業務流程和已下發的各類文件,并在本單位網站公告。
四、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我市網上中介超市工作落實
全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職轉發〔2018〕1號)和《清遠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關于印發<清遠市中介超市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清政務〔2018〕4號)要求做好有關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將加強對工作進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主動將中介選取業務對接到網上中介超市、拖拉敷衍的地區和部門進行重點督查,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對未按要求到網上中介超市采購相關中介服務,仍然自行指定或場外采購中介服務的單位,市、縣財政部門不予支付中介服務費用。
附件:1.清遠市網上中介超市需改進問題清單
2.《廣東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職轉發〔2018〕1號)
3.《關于印發<清遠市中介超市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清政務〔2018〕4號)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7日
附件1
清遠市網上中介超市需改進的問題清單
截止時間:2018年2月24日
序號 |
主要任務 |
需改進的問題 |
下一步工作要求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1 |
加快推進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平臺 建設 |
省網上中介超市平臺在開發中,對接標準規范未發布,我市網上中介超市平臺未與省平臺對接。各縣(市、區)系統未部署。 |
市行政服務中心要加強與省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在省中介超市平臺發布對接標準后,盡快與省系統對接,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從設施、經費方面保障實施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平臺的市縣一體化。 |
牽頭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2018年5月底前。 |
2 |
及時規范和公布中介服務事項 |
按照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建設工作案,中介服務范圍擴大至行政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給付、行政征收、行政裁決、行政確認、行政獎勵、其他)中必要條件的有償服務,目前已梳理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僅為行政審批方。 |
市編辦組織各部門進一步梳理中介服務事項,包括中介服務事項的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辦理時限等信息,并對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要根據動態調整后的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及時對中介服務超市的項目范圍、業務流程、系統功能等內容進行相應調整,并在中介超市向社會公布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加強社會監督。 |
牽頭單位:市編辦; |
2018年3月底前完成清單梳理,并長期實行動態管理。 |
3 |
大力推動中介服務機構進駐超市 |
部分行政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未完全按照《清遠市中介超市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辦理時限對中介機構的基本信息和資質信息進行確認,導致中介機構進駐時間過長。 |
各行政管理部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編辦)及各行業主管部門(市住建局、市國土局等)要嚴格按照《清遠市中介超市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辦理時限對中介機構的基本信息和資質信息進行審核,提高行政效能。 |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編辦、各行業主管部門。 |
2018年3月中旬完成,并長期堅持。 |
部分行業主管部門自行設定中介服務機構準入限制,存在地方保護、中介壟斷等問題。 |
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是否存在中介服務機構準入限制進行自查,對于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準入條件,必須一律取消,切實培育開放、透明、規范的中介服務市場。 |
牽頭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市編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
2018年3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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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進駐中介超市的資質類型為35類,尚有部分中介服務資質未進駐中介超市。 |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需要,梳理歸類需要購買的中介服務涉及的資質,并建立入駐目錄報市行政服務中心。市行政服務中心按照各部門提供的資質類別,對資質類型實行動態調整補充。 |
牽頭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 |
2018年3月底前各地各部門完成資質梳理,并報市行政服務中心,市行政服務中心對資質庫進行動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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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健全中介服務超市監管機制 |
行業主管部門未制定完善中介服務的規范和標準,并且尚未配套出臺相應監管規則和標準。信用監督制度需進一步細化量化。 |
1.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務的規范和標準,指導監督本行業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并配套出臺相應監管規則和標準,履行行業監管職責。 2.財政部門從經費、制度等方面為項目進駐中介服務超市交易給予必要保障。3、發改部門要綜合考慮市場供求等情況合理確定收費標準。 |
牽頭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
2018年3月底前。 |
1.制定網上中介超市信用管理辦法,明確信用信息的內容和范圍。 2.根據不同的交易模式,及時制定和發布中介服務超市業務辦理指南、操作流程等標準和規范。 |
牽頭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發改局、市大數據中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2018年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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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積極穩妥推動中介服務超市上線 應用 |
部分行業主管部門單獨保留或設立相關中介服務機構供應商庫;各行業主管部門未提供中介服務合同范本;網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務選取未正式運作。 |
1.各地各部門要清理單獨保留或設立的中介服務機構供應商庫,將通過公開招標進入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直屬企業供應商庫的相應中介服務機構,統一納入中介超市管理,不得單獨保留或設立相關中介服務機構供應商庫。對于因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確有要求或特殊工作需要組建中介機構供應商庫的,必須經市政府批準后組建。 |
牽頭單位:市行政服務中心、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2018年3月10日前,各地各部門將通過公開招標進入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直屬企業供應商庫的相應中介服務機構,統一納入中介超市管理。2018年3月20日前,市直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直屬企業統一到中介超市采購相關中介服務。2018年5月底前,各縣(市、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直屬企業統一到中介超市采購相關中介服務。 |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盡快對應制定相關中介服務合同范本,并上線網上中介服務超市。 |
牽頭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
2018年3月中旬前。 |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