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清(清城)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德(英德)產業園臨時管委會,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佛(佛岡)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9號)、《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許可階段主要事項并聯審批,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一次申報、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統一反饋”,在原《清遠市工程項目建設許可并聯審批實施細則和辦事指南(試行)》、《關于試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事項合并辦理的公告》基礎上,優化“一張表單、一套材料”,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許可階段高頻審批事項明確并聯審批、線上辦理。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并聯審批事項
在落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含設計方案審查)和建設項目人防審批事項并聯審批的基礎上,新增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取水許可審批、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概算審批三個高頻審批事項并聯審批。
二、實施并聯審批的范圍
對全市范圍內新申請辦理建設許可階段審批的工程項目,實行“一次申報、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同步發證”。
三、辦理流程
(一)申報程序
申請人登錄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主題集成服務系統,網址:https://gcjs.gdzwfw.gov.cn/ywtb_gcjs/#/index。根據申報項目類型,選擇相對應的審批流程圖辦理項目報批手續,并根據項目地址,同時選擇項目所在地自然資源部門、住建(或行政審批局)、水利、發改部門負責的審批(服務)事項進行并聯申報。
(二)審批程序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本階段審批的牽頭統籌和工作協調,在收到申請人網上并聯申報申請后,立即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征求相關部門預受理意見,并將相關部門預受理意見及時反饋給申請人。事項正式受理后,并聯審批部門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符合要求的,同步核發審批結果(服務意見)。
四、優化舉措
(一)優化審批用時。建設工程許可證核發、設計方案審查由原來的14個工作日、4個工作日,合并壓減至1個工作日,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許可由原5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社會投資一般建設許可階段總審批時間由原14個工作日,壓減至8個工作日,政府投資一般建設許可階段總審批時間由14個工作日,壓減到10個工作日。
(二)優化整合“一張表單”,不再收取原業務審批申報表,要求審批事項實現全流程電子化申報和審批。按照“去同存異”原則,整合自然資源、住建、水利、發改部門負責的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許可階段審批(服務)事項業務申報表單,區別共性和個性要素,并集成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各部門不再收取原審批業務申報表單。申請單位僅需按要求填報“一張表單”的信息后,提交“一張表單”和“一套材料”即可完成整個階段所有事項的申報。
五、工作要求
(一)建設許可階段預服務環節,各部門審查人員對審批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滿足受理條件以及資料齊全情況作出程序性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詳細寫明法律依據及修改內容,并在1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回復牽頭單位;牽頭單位審查人員及時匯總相關意見后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二)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的通知》要求,盡快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許可階段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實現全階段網上辦理,辦理結果統一核發電子證書(結果件)。
(三)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組織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開發公司(廣州市中智軟件開發有限公司)將《清遠市建設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申報表》集成到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對實行并聯審批的事項進行系統測試,做好系統運行保障工作。
六、其他說明
本通知自2023年7月7日起試行,試行期間內容隨改革深入進行動態調整,在并聯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徑向自然資源部門反映。試行將根據使用情況和改革要求正式頒布或修改。
附件:1.清遠市建設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并聯審批申報表
2.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建設許可階段并聯審批主要事項清單
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