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清城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兩區行政審批局),各有關單位:
為了持續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一步優化審批環節,提高企業辦事效率,根據《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號)、《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并聯審批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擴大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并聯審批范圍,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程審批辦事效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并聯審批事項
在落實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含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并聯審批的基礎上,本次新增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并聯審批事項有:城市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的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排放)核準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的建設工程驗線兩個事項。
二、實施并聯審批的時間和范圍
自2022年1月20日起,市轄區、清城區、清新區范圍內新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證核發(含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項目,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含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特殊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排放)核準、建設工程驗線并聯審批,實現“一次申報、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同步發證”。
三、辦理流程
(一)申報程序
申請人登錄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主題集成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gdzwfw.gov.cn/?isLogin=false。根據項目類型,選擇相對應的審批流程圖辦理審批事項,并根據項目地址,同時選擇所在地住建部門、自然資源部門、城市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含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特殊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排放)核準、建設工程驗線事項(項目地址在市轄區的,辦理城市建筑垃圾處置事項請選擇清城區城管局)。
審批事項網上預審通過后,申請人攜帶已通過預審資料到對應的政務服務大廳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窗口進行遞件。
(二)審批程序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收到申請人網上并聯審批申請后,立即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征求相關部門預受理意見,并將相關部門預受理意見及時反饋給申請人。事項正式受理后,并聯審批部門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符合要求的,同步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特殊消防設計審查意見書、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證以及驗線合格文書。
四、優化舉措
進一步優化告知承諾內容。在《調整試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告知承諾審批的通知》基礎上,分階段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項目審批時,將樁基礎施工內容納入土方開挖和基坑支護環節作為施工許可審批環節的第一個階段,地下室和建筑主體作為第二個階段,企業根據申報內容提交相應的工程施工圖審查意見書。
五、工作要求
(一)自然資源部門要結合《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號)文件精神,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監督管理并督促相關受委托的測繪單位嚴格落實在工程開工前驗灰線要求。
(二)住建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盡快整合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各審批事項申報表和材料,形成“一張表單”“一套材料”,并率先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的通知》要求,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特殊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等審批事項實現全流程網上辦理,辦理結果統一核發電子證書。
(三)施工許可預受理環節,各部門審查人員對審批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滿足受理條件以及資料齊全情況作出程序性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詳細寫明法律依據及修改內容,并在1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回復牽頭單位;牽頭單位審查人員及時匯總相關意見后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四)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組織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開發公司(廣州市中智軟件開發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5前對實行并聯審批的事項進行系統測試,做好系統運行保障工作。
(五)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加強對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綠化內容的審查,經省施工圖審查系統審查合格的圖紙,及時送城市綜合管理部門加蓋“清遠市城市綠化建設審查專用章”。
六、其他說明
(一)2022年1月20日前已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事項(含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特殊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手續,但未辦理城市建筑垃圾處置、建設工程驗線的項目,可選擇按照原申報程序單獨辦理。
(二)除清城區、清新區以外,各縣(市、區)工改辦可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參照執行。隨著改革不斷深入,本通知內容將進行動態調整;在并聯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徑向市工改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市綜合管理執法局等部門反映。
(三)本通知自2022年1月20日起執行,試行一年,試行期滿后將根據使用情況和改革要求正式頒布或廢止。
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系人:藍文戈,聯系電話:13602943629
市自然資源局聯系人:周敏,聯系電話:13509269966
市城管局聯系人:黃圣青,聯系電話:15876346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