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土地開發儲局,市國安局,各縣(市、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清(清城)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德(英德)產業園臨時管委會,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廣佛(佛岡)產業園管理委員會,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9號)、《清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清遠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43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動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主要事項并聯審批,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一次申報、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統一反饋”,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關于試行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部分事項并聯審批的通知》基礎上,優化“一張表單、一套材料”,將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更多審批事項實行并聯審批、線上辦理。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并聯審批事項
在落實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含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和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并聯審批的基礎上,新增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供水報裝、供電報裝、燃氣報裝、通信報裝等10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審批事項并聯審批。
二、實施并聯審批的時間和范圍
自2022年12月16日起,對全市范圍內新申請辦理施工階段審批的工程項目,實行“一次申報、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同步發證”。
三、辦理流程
(一)申報程序
申請人登錄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主題集成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gdzwfw.gov.cn/?isLogin=false。根據項目類型,選擇相對應的審批流程圖辦理項目報批手續,并根據項目地址,同時選擇項目所在地住建(或行政審批局)、水利、城市綜合管理、氣象等部門和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單位負責的審批(服務)事項進行并聯申報。
(二)審批程序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由住建部門牽頭負責,在收到申請人網上并聯申報申請后,立即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征求相關部門預受理意見,并將相關部門預受理意見及時反饋給申請人。事項正式受理后,并聯審批部門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符合要求的,同步核發審批結果(服務意見)。
四、優化舉措
(一)優化審批用時。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等10個事項并聯審批時間由3個工作日,壓減至1個工作日。總審批時間由18個工作日,壓減到11個工作日。
(二)優化整合“一張表單”,不再收取原業務審批申報表,要求審批事項實現全流程電子化申報和審批。按照“去同存異”原則,整合住建、城管、水利、氣象等部門以及水電氣通信等市政基礎設施服務單位負責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審批(服務)事項業務申報表單,區別共性和個性要素,并集成到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各部門不再收取原審批業務申報表單。申請單位僅需按要求填報“一張表單”的信息后,提交“一張表單”和“一套材料”即可完成整個階段所有事項的申報,無需到實體窗口提交紙質材料。
(三)進一步優化告知承諾內容。在《調整試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告知承諾審批的通知》基礎上,分階段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項目審批時,將樁基礎施工內容納入土方開挖和基坑支護環節作為施工許可審批環節的第一個階段,地下室和建筑主體作為第二個階段,企業根據申報內容提交相應的工程施工圖審查意見書。水利、城市綜合管理、氣象等部門在12月16日前,研究出臺本部門負責的審批事項告知承諾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施工許可階段預受理環節,各部門審查人員對審批材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滿足受理條件以及資料齊全情況作出程序性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詳細寫明法律依據及修改內容,并在1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回復牽頭單位;牽頭單位審查人員及時匯總相關意見后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二)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全流程在線審批的通知》要求,盡快落實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實現全階段網上辦理,辦理結果統一核發電子證書(結果件)。
(三)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組織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開發公司(廣州市中智軟件開發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6前將《清遠市建設工程施工許可階段并聯審批申報表》集成到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并對實行并聯審批的事項進行系統測試,做好系統運行保障工作。
(四)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加強對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綠化內容的審查,經省施工圖審查系統審查合格的圖紙,及時送城市綜合管理部門加蓋“清遠市城市綠化建設審查專用章”。
六、其他說明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6日起試行一年,試行期間內容隨改革深入進行動態調整,在并聯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徑向住建、水利、城市綜合管理等部門反映。試行期滿后將根據使用情況和改革要求正式頒布或廢止。
附件:1.清遠市建設工程施工許可階段并聯審批申報表
2.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并聯審批主要事項清單
清遠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2年12月16日
(聯系人:孫麟,聯系電話:338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