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清遠市落實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
目標任務實施方案和2018年清遠市
住房保障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快推進我市住房保障各項工作落實,確保我市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我局牽頭制定了《清遠市落實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實施方案》和《2018年清遠市住房保障工作督查方案》。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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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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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落實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
目標任務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快2018年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的通知》(粵建保函〔2018〕758號)精神,加快推進我市住房保障各項工作,確保順利完成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國、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改善和保障民生為工作著力點,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適度保障的原則,積極推進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不斷拓寬保障方式,擴大保障范圍,逐步建立以租賃補貼為主體的新型住房保障體系。通過搞好住房保障工作,使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二、目標任務
2018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標任務是:新增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1346戶;2018年底前,列入國家和省計劃的政府投資公租房(不含已依照規定盤活的公租房)的分配要完成98%以上。(目標任務已經分解下達)
三、具體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縣(市、區)兩級政府要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工作,把住房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年初,要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市、縣(市、區)兩級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加強對住房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要根據目標任務并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制定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實施方案,并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確保住房保障工作順利推進。
(二)創新宣傳手段。各縣(市、區)在制定2018年住房保障對象準入的標準和條件后,要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報刊、電視等主流新聞媒體宣傳住房保障政策,并充分發揮移動通信和微信平臺的宣傳作用,適時將住房保障政策和相關信息發送給轄區的手機用戶并在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
(三)提高工作時效性。各縣(市、區)和市住保中心要根據目標任務下達情況,并結合實際情況,做好2018年的工作安排,把握好時間節點和工作進度,力爭早日完成今年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標任務。
(四)扎實做好基礎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和《清遠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申請住房保障家庭的資格審查、公示、和審批工作,及時做好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家庭的公租房分配入住和租賃補貼發放工作。認真做好保障房使用情況的檢查和巡查,及時清退不符合準入條件及標準的家庭。要嚴格按照《廣東省住房保障信息公開指引》的要求及時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開工作,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監督。要按時準確上報各種報表和文字材料,認真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五)落實約談問責。根據《廣東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和《清遠市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約談問責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實行市人民政府負總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對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進行約談問責:一是開展住房保障工作不力,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未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的;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中社會反映強烈而處置失當的;三是對審計和督查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力的。
四、責任分工
根據《廣東省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和《清遠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是落實住房保障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住房保障工作的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是落實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制定市級住房保障工作政策規定和規劃計劃;組織對各縣(市、區)住房保障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向市政府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和提出工作建議;指導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做好住房保障各項工作。
市、縣(市、區)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做好住房保障各項工作,尤其是要配合住房保障部門做好申請住房保障家庭的資格審核工作。
2018年清遠市住房保障工作督查方案
為全面掌握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情況,不斷從實踐中總結工作經驗,及時發現并解決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快推進我市住房保障工作進度,確保順利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現制定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內容
市政府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簽訂的《2018年住房
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包括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情況、租賃補貼發放情況、審計等指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二、督查指標
(一)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
2018年,省政府下達我市關于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目標任務是:在2018年底前,列入國家計劃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率達到95%以上。按照部署和要求,在6月底前,各地需實現分配目標任務的90%;12月底前全面完成分配目標任務。
(二)租賃補貼發放工作
2018年,省下達我市租賃補貼目標任務為實施發放租賃補貼1346戶。按照部署和要求,在6月底前,各地需實現租賃補貼發放進度60%以上;10月底全面完成租賃補貼發放任務(即十個月中要有一個月的發放戶數達到目標任務數)。
(三)2017年度跟蹤審計指出的問題
認真落實省審計廳關于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報告指出問題的整改,12月底前全部整改完畢。
三、督查組成員
督查組主要由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主要負責領導及分管負責領導、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組成。
視情況邀請分管市領導、市政府督查室有關負責同志及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民政局等有關負責同志參加實地督查。
四、具體安排
(一)第一季度
1、召開全市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總結2017年工作完成情況,部署2018年工作。
2、3月份,對各縣(市、區)制定的住房保障準入條件和工作計劃情況進行督查。
(二)第二季度
根據各縣(市、區)報送的完成任務情況,每月對各地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完成情況進行排名,對排名靠后的縣(市、區)進行專項督查,確保年度分配計劃順利推進。
(三)第三季度
1、7月份,通報各地半年工作完成情況,部署下半年工作。
2、根據每月最新的報表數據,對各地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情況和月度租賃補貼發放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排名,對排名靠后的縣(市、區)進行專項督查。
3、視情況,提請市政府對工作進展嚴重滯后的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下發督查通知書。
(四)第四季度
1、根據各縣(市、區)月度租賃補貼發放排名情況、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排名情況,對進度嚴重滯后的縣(市、區)進行重點督查。
2、視情況,提請市政府對工作進度嚴重滯后的縣(市、區)政府負責同志進行約談。
五、督查方式
(一)實地督查。督查組不定期到各縣(市、區)對當地政府投資建設公租房分配入住情況、發放租賃補貼情況進行督查。主要通過聽取工作匯報、查閱相關資料、現場實地踏看、攝錄影像資料、交流反饋意見等方式進行。
(二)書面督查。根據各縣(市、區)的年度目標任務和每月報送的完成任務情況,核查工作進度,對進度嚴重滯后的地區下發書面督查通知書。
(三)召開座談會進行約談。赴個別進展緩慢的縣(市、區),召集當地政府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召開現場會,并現場質詢;召開部分進展緩慢縣(市、區)住房保障工作座談會,約談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
六、工作要求
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和租賃補貼發放等目標任務是省下達給清遠市的硬指標、硬任務。市政府已通過政府工作報告向全社會公布,這是市政府對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必須不折不扣地完成。因此,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抓住重點,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聯合相關部門,按照早計劃、早督查、早見效的原則,認真制定年度工作倒排計劃,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推進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和租賃補貼發放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市政府下達各地2018年目標任務。我們將聯合市政府督查室等有關部門,按照此督查方案,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推動各項工作穩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