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區三坑鎮“12·30”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議落實情況評估報告
2022年12月30日22時45分許,清遠市清新區三坑鎮崩坑村委會與肇慶市四會市羅源鎮石寨村委會交界處發生森林火災,過火面積19.53公頃(292.95畝)。經評估統計,本次事故合計損失409.108479萬元,其中直接損失195.671841萬元,間接經濟損失213.436638萬元。本次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未造成重要設施損毀。
為推動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促進安全生產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指引》有關要求并經市政府同意,2024年2月5日,市安委辦組織清新區人民政府、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業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局組成評估工作組,對清新區三坑鎮“12·30”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議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現將有關事項報告如下:
一、評估概況
2024年1月19日,市政府同意由市安委辦組織對清新區三坑鎮“12·30”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議落實情況進行評估。
2024年2月5日,評估工作組赴清新區開展評估工作,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堅持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通過聽取匯報、座談問詢、查閱資料、資料驗證、現場核查等方式詳細深入了解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以及有關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整改工作開展情況,實地檢查了事故現場情況和同類型林區作業施工場所情況,并提出了下一步改進意見。
評估工作組依法對清新區三坑鎮“12·30”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議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后認定:本起事故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均已按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處理建議落實到位;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實到位;事故責任企業、事發地和市直有關部門均能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強化安全管理和責任落實,促進了清新區安全生產形勢逐步好轉。
二、責任追究意見落實情況
(一)對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2023年1月17日,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對李某某、鄭某某、金某某采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2023年10月8日,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依法偵查后,認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鄭某某、金某某、唐某某、唐某、鄧某某犯罪事實,并以勞動責任事故罪移送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清遠市清新區人民檢察院正在審查起訴階段。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單位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2023年3月6日,市應急管理局就四川省九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對四川省九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人民幣4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6月16日,四川省九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繳納了4萬元罰款。
2023年3月6日,市應急管理局就廣東電網能源發展有限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經市應急管理局調查核實:該公司在2022年12月項目開展以來,依法組織工人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在作業現場開展隱患排查,組織召開有關工作協調會議,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并及時督促分包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隱患整改,依法履行了對四川省九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督促整改安全問題的相關職責。事故發生后,廣東電網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已按要求進行整改,繼續加強了對承包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力度。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5號,2015年4月2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三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負責人應當及時對案件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決定:……(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不得給予行政處罰;”的相關規定,2023年5月26日,市應急管理局對廣東電網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作出了不予經濟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3年1月11日,清新區林業局對四川省九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用火行為進行行政立案調查,于2023年2月8日作出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人民幣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2023年2月10日,四川省九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繳納了2萬元罰款。
四川省九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與清新區林業局、三坑鎮人民政府、羅源鎮人民政府、四會市應急管理局等相關權利方簽定了《賠償協議書》并于2023年6月15日全部完成民事賠償賠付,包括①賠償清遠市清新區林業局鑒定費用及直升機跨區撲救費用58.12萬元;②賠償清遠市清新區三坑鎮人民政府林木資源價值損失,火災撲救、跡地植被恢復、植被恢復驗收等費用共65.92558萬元;③賠償羅源鎮人民政府林木資源價值損失,火災撲救、跡地植被恢復、植被恢復驗收等費用共74.923711萬元;④賠償四會市應急管理局直升機救援、跨地區森林消防隊伍救援費用共52.12萬元。
(三)對相關部門及人員問責建議落實情況
2023年3月21日,事故調查組按程序將清新區三坑鎮“12·30”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有關線索移交給市紀委,市紀委將有關線索移交給清新區紀委,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提出問責意見。2023年6月26日,清新區紀委認定了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并進行了處理:一是鑒于三坑鎮黨委、政府已對負直接責任的打火隊隊長李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撤銷其隊長職務,對李某某不再處理;二是對負直接責任的三坑林業站站長張某某、清新區生態林管理中心主任黃某某、清新區應急管理局應急救援股股長何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對負主要領導責任的三坑鎮副鎮長溫某某、清新區林業局森林防滅火股長分管領導楊某某、清新區應急管理局分管領導黃某某進行了談話提醒。
(四)其他建議落實情況
三坑鎮政府、清新區林業局、清新區應急管理局分別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0日向清新區委、區政府作出了深刻檢查,認真總結和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和森林防滅火工作。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清遠供電局于2023年5月9日向清遠市政府作出了書面報告,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認真總結和查擺問題和原因,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和森林防滅火工作。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1.提高政治站位,壓實森林防火責任
清新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森林防滅火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森林防滅火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在重要節點、重大節日召開會議對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部署督導,2023年,區委書記劉建俊現場督導6次,區長黃國杰現場督導4次,常務副區長蘇灼聰現場督導6次。
清新區結合全面推行林長制,壓實區領導包鎮、鎮領導包村、村干部包組、護林員包山頭的森林防火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森林防火常態化網格化管理。目前,清新區常態化設置宣傳站點102個,全區林地劃分為401個網格,明確“一網格一村制”,實行“一長三員”,分別全面設立區、鎮、村級林長10名、131名、713名,配齊配強護林員506名、監管員154名、執法人59名,堅決落實“包山頭、守路口、盯重點、簽責任、打早小”,嚴格落實“村3+鎮縣2個50%攜裝巡查和熱點2小時內100%處置完畢”措施,切實構建森林防火“安全網”。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火源管控
清新區把森林防火宣傳作為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第一項任務、第一個環節來抓。清新區政府于2021年底發布期限為五年的森林防火禁火令,規定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間森林火險等級達到三級以上(含三級)為禁火期,明確禁火區域和管控處置措施,通過利用各鎮集市日報攤、進村入戶開展“五進活動”、電子屏幕、流動大喇叭等形式進行積極宣傳。印制了致學生家長一封信13.8萬份,橫幅1594條,承諾書、告知書,禁火令各5.5萬份,案例警示海報5000份、清遠市人民政府通告5000份并已分發至各鎮用于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在山邊林緣建設85個智能語音宣傳器進一步加強宣傳。組織清新區森防指成員單位到各鎮場開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傳活動,采取設置林長制、宣傳欄、張貼防火標語等方式進行宣傳,做到發動到戶、宣傳到人,著力營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良好社會氛圍。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員、護林員等攜裝深入所轄區域的林區山邊、林邊、田邊、路邊、村邊和森林防火重點部位開展違規野外用火巡查,形成了“預防在村(居),撲救在鎮”的基層森林防滅火工作機制。加強對老人、未成年人、山上施工人員和林地承包者等重點群體的監管,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火有人防、責有人擔”。
3.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應急準備
為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全面布設滅火力量,清新區結合各鎮實際情況,將清新區森林消防大隊200人下沉一線,分8個中隊前置于各鎮,執行駐防任務,時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應的備戰狀態。一旦發生火情,事發地所在鎮第一時間組織駐鎮森林消防隊伍、鎮專職消防隊等應急力量開展撲救工作,清新區應急管理局和林業局分管領導及專業指揮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做好撲火指揮工作,同時通知周邊各中隊立即集結待命。清新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火場實際需要,迅速實施重兵撲救,將火情消滅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
清新區森防指辦公室及各鎮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明確應急處置原則,一旦發生火情,做到快速反應、高效處突,及時調派人員重兵撲救,力爭“打早、打小、打了”。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溝通聯系,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日常做好車輛維護保養、撲火機具物資檢修、后勤保障等應急準備,確保人、財、物隨時可調,隨時可用。
4.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整改
抓細抓實森林防滅火各項措施落實,確保不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森林資源安全。清新區進一步完善林區施工作業審批報備制度,嚴格執行動火施工報備,2023年收到報備2宗,審批項目1宗;印發了《清遠市清新區2023年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查處違規用火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關于切實推進清新區2023年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查處違規用火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開展林區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并開展五清行動,特別是加強林區施工項目的檢查,組織開展旅游景區的森林防滅火大宣傳、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升旅游景區的森林火災防控水平,2023年排查整治隱患共213處;組織開展以“清墳邊、清林邊、清地邊、清隔離帶、清旅游景區內可燃物”為主要內容的森林火險隱患“五清”行動,對在建項目明確主要督查工作內容落細落實森林防滅火各項措施,筑牢森林“防火墻”,確保清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平穩有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森林資源安全。
5.完善機制體制,強化溝通協作
清新區進一步加強了與周邊接壤地區的區域協作,主動加強與鄰近區域相關單位的溝通聯系,與肇慶市四會市、佛山市三水區等接壤地區簽訂了森林防火聯防協議,共召開聯席會議2次,搞好聯防、聯打、聯建,建立定期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及時通報火情信息,密切合作,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清遠供電局深入落實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建議,進一步強化森林防滅火工作。2023年,電網系統內山火監測預警中心多次與應急、林業、森林消防聯動,建立全省首個聯防聯控機制。聯合6個部門印發了《清遠市林區輸配電設施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治理聯防聯控工作方案》,建立火情匯報網,通過輸電線路視頻監控及時監測及分享火情,成功預警并處置火情252次,成功避免5起多回500kV線路通道發生的較大山火事件。強化動火申請審批流程,建立林區動火施工“六不作業”要求,印發了《關于加強基建工程涉林動火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林區動火手續辦理流程指引》,嚴格執行林區動火作業審批制度,嚴格要求人員持證上崗。堅持綜合施策,進一步發揮屬地能動性,做好山火隱患治理。其中連山通過法律訴訟破解重復種植問題,連南“依法保安”非訴執行治理樹障難點,連州印發了《關于做好電力線路通道清障工作的通告》,再次明確青賠標準及一次性補償原則,減小民事溝通阻力。全面推廣生物防火林帶建設,完成294.9畝生物防火林帶建設。實施林區主網線路升高改造627多基,消除森林火災隱患563處;對林區中壓線路開展絕緣化改造3545公里,開展林區臺區硬底化500個。2023年未發生疑似涉電森林火災,全年排查山火隱患3908項,治理難點46項。
四、存在問題
清新區部分單位防火宣傳不夠到位,林區動火作業審批制度執行不夠到位,導致部分林區安全生產經營主體和群眾防火意識不夠強,對于森林火災的危害認識不足,存在帶火種上山的行為。
五、工作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議清新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森林防滅火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克服松懈和麻痹思想,始終將森林防滅火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扎實做好森林防滅火各項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建議清新區加強各單位工作聯動,形成工作合力,深入開展防火宣傳“五進”活動,進村入戶開展防火宣傳,抓實宣傳“第一道防線”,并通過電視媒體、“大喇叭”“小廣播”等宣傳媒介,形成鋪天蓋地、家喻戶曉宣傳態勢,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筑牢森林防火人民防線。
(三)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建議清新區充分壓實林長和網格員防火巡查責任,實行縣包鄉、鄉包村、村包山的工作責任制,織密火源管理責任網格,加強防火巡護和執法檢查,切實做到“預防在前、發現在早、處置在小”,嚴打放火、失火燒山行為,扎實開展查處違規用火行為,加強野外火源管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