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辦法》(粵應急〔2021〕144號)要求,因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主體和包保責任人變動,現將清遠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主體和包保責任人(市級)有關情況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清遠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主體和包保責任人(市級)有關情況表.wps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根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辦法》(粵應急〔2021〕144號)要求,因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主體和包保責任人變動,現將清遠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主體和包保責任人(市級)有關情況予以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清遠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分級屬地監管主體和包保責任人(市級)有關情況表.wps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