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傳德對我局作出的《行政處罰告知書》(清應急告〔2021〕23號)不服,于2021年11月20日提出行政處罰聽證申請。經我局審查,認為符合聽證要求,同意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本次聽證會公開進行,歡迎旁聽,并遵守聽證會紀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人:馮傳德
二、被申請人: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三、聽證會舉行時間:2021年12月3日上午9時00分
四、聽證會舉行地點:清遠市應急管理局409室(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洲心街道維港社區靜福路21號德晟商務大廈)。
五、注意事項
(一)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要求參加聽證會的,請于2021年12月1日前向本局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參加人數超過5人的,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聽證,并提交授權委托書。
(二)需要旁聽聽證會的人員,可在2021年12月1日前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明到本局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辦理申請手續。
(三)參加聽證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
聯系人:何玨蓉 電話:0763-3331870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