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8﹞1號)精神以及《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辦﹝2017﹞20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本機關草擬了《清遠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試行)(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公眾的意見,現將《清遠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險化學品目錄(試行)(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和公眾的意見。有關單位人士如有修改意見,請在2020年10月10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危化品監督管理科,聯系電話:0763-3363975,地址:清遠市清城區連江路城建大廈(郵政編碼:511518)。計算時間以寄出郵戳日期為準。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清遠市應急管理局危化品監督管理科郵箱gdqyajj@163.com。
清遠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