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第4號
根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統籌推進企業安全防范和復工復產措施>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優化線上線下政務服務,減少疫情期間企業群眾辦事跑動和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省應急管理廳決定由應急管理部門(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委托單位頒(核)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證書、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證書、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在疫情期間到期的,其有效期自動順延至疫情防控結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