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衛生計生局廢止、宣布失效、修訂
部分局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清衛函〔2017]320號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局直屬各單位:
????根據市政府關于規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我局決定對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已被新規定蓋涵或替代,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或者適用期已過的局規范性文件作出修訂、宣布失效、廢止的決定。決定予以修訂的局規范性文件按程序另行發布,決定廢止或宣傳失效的局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不再執行。
????一、決定予以廢止的局規范性文件
????《關于印發清遠市商事登記改革后續衛生監管三項實
施細則的通知》(清衛〔2014]79號)。
????二、決定予以修訂的局規范性文件
????《關于印發《清遠市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
權量化標準(試行)》的通知》(清入口計生局[2013]6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