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文件
清 遠 市 財 政 局
清衛〔2015〕25號
關于落實2014年經濟欠發達地區邊遠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崗位津貼政策的緊急通知
各有關縣(市、區)衛生計生局、財政局:
2015年2月13日上午,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在廣州召開了2014年經濟欠發達地區邊遠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崗位津貼政策落實情況督查會,根據會議精神,現就我市落實邊遠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崗位津貼政策提出如下具體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責任。實施邊遠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崗位津貼政策是省政府2014年十件民生實事之一,是穩定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隊伍、強基層的一項重要舉措,有關縣(市、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該項政策實施的重要意義,強化責任,確保該項政策的落實。省將對不落實政策的市進行通報和追究相關責任,市將參照省的做法對不落實政策的縣(市、區)進行通報和追責。有關縣(市、區)應于2月15日前書面提交落實政策聯合承諾書,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加蓋單位公章(見附件1)。以快件方式寄送至清遠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規財科(清遠市政府機關辦公樓7號樓11樓1112室)。
二、明確職責,部門配合。衛計部門要做好崗位津貼發放對象的身份核定和發放標準的確定工作;財政部門要確保地方配套資金的落實和及時撥付到位。
三、抓好落實,按時完成。有關縣(市、區)要加快發放審批程序,確保不遺漏1人和按標準發放,務必于2015年2月17日前全面完成崗位津貼發放(發放至個人)工作,避免因政策不落實而造成上訪事件發生。崗位津貼落實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2月14日-17日,每天下午4點前,有關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向市衛生計生局報告邊遠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崗位津貼落實情況日報表(見附件2),直至發放工作完成。
聯系人:張衛東,聯系電話:13602937075,傳真:3362043。
附件:1、承諾書
附件2:邊遠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崗位津貼落實情況日報表.xls
附件3-1: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呈批表領導批示件(關于上報《清遠市邊遠地區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崗位津貼資金.pdf
附件3-2: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呈批表領導批示件(關于上報《清遠市邊遠地區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崗位津貼資金.pdf
市衛生計生局 市 財 政 局
2015年2月13日
附件1
承 諾 書
根據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實施欠發達地區邊遠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崗位津貼政策”要求,我縣(市、區)鄭重做出如下承諾:
我縣(市、區)將于2015年2月17日前全面落實2014年邊遠鄉鎮衛生院在編人員崗位津貼政策,按《關于印發廣東省邊遠地區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崗位津貼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財社〔2014〕249號)要求和標準,將2014年應發放津貼足額發放到鄉鎮衛生院個人,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財經紀律,承擔違反規定的相應責任。
單位負責人簽字: 縣(市、區)衛生計生局(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字: 縣(市、區)市財政局(蓋章)
2015年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