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黨中央《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清遠市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以加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管理、隊伍建設、照護環境、安全保障、衛生保健、家庭育兒宣教為重點,在全市范圍內評選一批具有示范性的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優質服務機構,充分發揮以優促建帶動示范作用,加快推進我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健康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
二、創建時間
自實施之日起,按年度目標推進本年度嬰幼兒照護優質服務示范機構的創建工作。
三、創建主體條件
在本市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托育機構,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參與創建:
1.已在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
2.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提供科學規范的托育服務,保障嬰幼兒身心健康發展;
3.嚴格執行托育管理的相關政策和規范,按《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和《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2019年版)要求設置并已實際招生運營一年以上;
4.無失信懲戒記錄,未出現歧視、體罰、變相體罰、侮辱、虐待嬰幼兒等行為,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嚴重嬰幼兒傷害事件及其他造成社會重大負面影響事件。
四、組織實施
(一)機構自愿申報(每年7-8月)
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向所在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報。申報前,托育機構按照《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質量評價表》(附件1)內容自評,自評得分90分以上的機構,填寫《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照護服務示范機構申報表》(附件2)、《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機構責任承諾清單》(附件3)報所在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8月31日前,托育機構完成自評、申報材料提交等工作。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加強對托育機構申報工作的指導。
(二)縣級初審推薦(每年9月)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組建初審組,按照《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質量評價表》(附件1)對申報機構進行初審并確定推薦機構,在《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照護服務示范機構申報表》(附件2)上簽署評審推薦意見,并填寫《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照護服務示范機構推薦表》(附件4)。9月30日前,將附件1、2、3、4材料報送至市衛生健康局人口家庭與老齡健康科。期間市衛生健康局將對各縣(市、區)初審推薦工作進行抽查和督導。
(三)市級審核確定(每年10月)
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專家組,對推薦機構按照《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質量評價表》(附件1)逐一進行審核評分,在得分90分以上者擇優評定(評定機構的數量按實際情況確定),作為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優質服務示范機構,在清遠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官微等渠道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10月31日前,完成審核確定工作,發文授予“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優質服務示范機構”稱號并授牌。示范機構示范周期為3年,期滿后重新申報復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認識示范機構創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開展示范機構創建工作為契機,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發展。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示范性創建工作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負責示范創建業務指導工作。
(二)財政獎補扶持。采用獎勵補助的方式,對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優質服務示范機構給予支持。對成功創建的示范機構,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一次性補助3萬元,主要用于示范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有關活動、推廣經驗交流與示范宣傳、必需的配套設施建設、轄區家庭育兒宣教等。
(三)強化日常監管。要加強對示范單位質量安全的日常監督與管理,建立健全監督考核制度,定期公開示范單位的服務情況和日常監督情況。
(四)實施動態管理。被評定為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單位的托育機構從評定之日起,期滿3年,需按程序向市衛生健康局重新申報,進行復評,復評合格的,保留其稱號;復評不合格的,撤銷其稱號,被撤銷稱號的托育機構,從被撤銷之日起,期滿1年后,可按以上申報程序,向作出撤銷決定的衛生健康部門申請恢復稱號。
(五)營造創建氛圍。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多渠道多形式開展示范性托育機構創建工作宣傳,努力把創建過程變為宣傳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展示托育服務發展成效的過程,變為宣傳先進典型、規范托育服務發展、提高托育服務質量的過程,營造支持托育服務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托育服務高質量發展。
本方案自2022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為五年。
(聯系人:何偉平,電話:3361902)
附件2: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機構申報表.docx
附件3: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機構責任承諾清單.docx
附件4:清遠市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范機構推薦表.docx
清遠市衛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