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印發〈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的主要背景?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歌舞娛樂場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畫面不得含有條例第十三條禁止的內容。但是,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含有違禁歌曲的現象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一是歌舞娛樂場所歌曲點播系統基礎曲庫達10萬首以上,歌舞娛樂場所經營者難以識別違規曲目;二是全國近5萬家歌舞娛樂場所,執法監管難度較大。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的源頭是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由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對卡拉OK音樂內容進行自審,可以從源頭對歌舞娛樂場所內容進行有效管控。
2.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歌舞娛樂場所如何開展內容自審?
《通知》支持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建立卡拉OK音樂內容自審機制,合理配備專業人員,在卡拉OK音樂創作生產、傳播、復制等環節,對卡拉OK音樂的曲目、屏幕畫面等內容進行自審,確保卡拉OK音樂來源合法、內容合法。歌舞娛樂場所應當使用來源合法并經過內容自審的卡拉OK音樂,不得使用含有法律法規禁止內容的卡拉OK音樂。文化和旅游部也將指導中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加強對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和歌舞娛樂場所的培訓,并為其內容自審提供專家咨詢服務。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和歌舞娛樂場所在自審過程中難以確定的,也可以提請中國文化娛樂行業協會予以指導。
3.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如何建立?
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由兩個途徑產生:一是地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發現違規曲目后上報文化和旅游部,二是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自審過程中發現涉嫌違規曲目并通過全國性行業協會上報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部負責對違規曲目認定并列入全國卡拉OK音樂違規曲目清單。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不得提供、歌舞娛樂場所不得使用違規曲目清單內的音樂產品。
4.迷你歌詠亭卡拉OK音樂內容如何管理?
《通知》要求迷你歌詠亭卡拉OK音樂內容參照歌舞娛樂場所內容管理。究其原因:一是迷你歌詠亭卡拉OK音樂與歌舞娛樂場所點播系統內的卡拉OK音樂蘊含同樣的內容管理問題,也由歌曲點播系統內容提供商來提供卡拉OK音樂;二是2017年《文化部關于引導迷你歌詠亭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將迷你歌詠亭新業態納入監管,明確迷你歌詠亭內容底線管理和平臺內容自審要求;三是參照歌舞娛樂場所內容管理,采取源頭內容自審機制+違規曲目清單制度,可以有效管控迷你歌詠亭卡拉OK音樂內容。
附件: 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印發《歌舞娛樂場所卡拉OK音樂內容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