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統〔2018〕29號
各縣(市、區)統計局,高新區企業服務局,市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等27部委《印發<關于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6〕2796號),根據《清遠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實施方案》(清府〔2017〕35號)的工作要求,加快推進統計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廣大企業依法獨立真實報送統計資料,就針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中心支行、清遠市統計局、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中共清遠市委宣傳部、清遠市編辦、清遠市科技局、清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清遠市財政局、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清遠市國土局、清遠市環保局、清遠市商務局、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清遠市國資委、清遠海關、清遠市地方稅務局、清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清遠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清遠監管分局、清遠市總工會、共青團清遠市委員會、清遠市婦女聯合會等部門聯合簽發《關于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工作方案》?,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聯系人:梁立,聯系電話:3363844。
附件:關于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工作方案
清遠市發展和改革局 中國人民銀行清遠市中心支行 清遠市統計局
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 中共清遠市委宣傳部 清遠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清遠市科學技術局 清遠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清遠市財政局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清遠市國土資源局 清遠市環境保護局
清遠市商務局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清遠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清遠海關 清遠市地方稅務局 清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清遠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清遠監管分局 清遠市總工會
共青團清遠市委員會 清遠市婦女聯合會
2018年6月29日
關于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統計局等27部委《印發<關于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6〕2796號),根據《清遠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實施方案》(清府〔2017〕35號)的工作要求,加快推進統計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廣大企業依法獨立真實報送統計資料,就針對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聯合懲戒對象
聯合懲戒的對象為在依法開展的政府統計調查中,編造虛假統計數據、虛報(瞞報)統計數據數額較大或者虛報率(瞞報率)較高,經統計部門根據《廣東省統計局關于貫徹〈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公示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等有關法規規定,依法認定并通過清遠市統計信息網及鏈接到廣東統計信息網(公眾網)網站公示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以下簡稱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有直接責任人員(以下簡稱失信人員)。
二、聯合懲戒措施
(一)依據《統計法》對失信企業及失信人員采取以下懲戒措施:
1.對失信企業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2.通過清遠市統計信息網(公眾網)、廣東統計信息網(公眾網)、“信用清遠”網站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向社會公示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信息;
3.將失信企業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再次發現有統計違法行為的,延長公示期限;
4.對負有責任的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由任免機關、監察機關依紀依法給予組織處理或者處分。
(二)依法依規限制取得政府性資金支持。
(三)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
(四)暫停審批科技項目。
(五)依法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六)依法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七)嚴格、審慎審批新改擴建項目的環評事項。
(八)從嚴審核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
(九)依法限制境內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或者限制成為股權激勵對象。
(十)對其進出口貨物加大監管力度,加強單證審核和布控查驗。
(十一)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的,不予通過認證; 已經成為認證企業的,按照規定下調企業信用等級。
(十二)將失信企業有關信息納入檢驗檢疫進出口企業信用管理系統,依據《出入境檢驗檢疫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對其進行信用評級和監督。
(十三)認證機構暫停或者撤銷相關認證證書。
(十四)在核準與管理相關外匯額度時作審慎性參考。
(十五)依法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六)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授予榮譽稱號時,應當參考其統計信用狀況,對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不予頒發政府榮譽;及時撤銷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獲得的榮譽稱號。
(十七)依法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十八)依法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
(十九)將失信人員有關信息記入個人信用記錄和統計從業人員誠信檔案,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與會計、統計等有關的工作,不能取得會計、統計等有關專業職稱。
(二十)依法限制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在審批融資性擔保公司或金融機構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時,將統計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失信狀況作為重要參考依據。
(二十一)將統計上嚴重失信行為作為投資等優惠性政策認定,金融機構評級授信、信貸融資、管理和退出,審批證券、證券投資基金及期貨公司設立、變更,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重大事項變更以及基金備案,相關責任人考核、干部選任等的重要參考。
三、聯合懲戒的實施方式
建立由相關24個部門和機構為成員單位的聯合懲戒工作工作協調機制,負責對聯合懲戒工作進行統籌安排和綜合協調。清遠市統計局通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統計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及其有關人員相關信息,在清遠統計信息網站(公眾網)和“信用清遠”網站向社會公布。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本工作方案意見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對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實施聯合懲戒。同時,建立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定期將聯合懲戒實施情況通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臺聯合懲戒子系統反饋至清遠市發展改革委和清遠市統計局。
本方案自2018年5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