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史志辦公室議事決策制度
一、議事決策規則
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完善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議事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和規范化水平,制定本規則。
㈠ 議事原則
1.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須由集體研究,集體決策。做到決策程序化、規范化、民主化和科學化。
2.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掌握第一手資料,防止和避免決策錯誤。
3.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凡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任何人無權改變。
4.堅持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班子內部的團結協調,班子成員在形成決定后,要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完成組織交辦的分管工作任務。
㈡ 議事范圍
1.傳達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聯系本辦實際研究貫徹執行的意見。
2.研究黨的建設、干部隊伍建設、政治思想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重大事項。
3.研究干部選拔、培養考核、任免、獎懲及干部調動、換崗交流等有關人事問題。
4.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有關重大規章制度。
5.研究關心支持支部建設、工、青、婦和老干部等有關工作。
6.凡涉及單位重大資金使用、經濟交往和重大經濟活動,必須經集體研究決定。
7.凡涉及單位的重大事項,必須認真分析、充分醞釀、按程序辦理,經班子會集體研究決定。
8.凡涉及機構改革、機構設置等的重大問題必須由集體研究決定。
9.凡涉及向上級報告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需要集體研究的其它事項必須集體研究討論。
10.其它認為需要討論研究的事項。
㈢ 議事程序
1.班子成員需要提交集體討論的問題,必須事先作好準備,在調查清楚的基礎上提出方案和意見,以便決策。
2.班子會議由黨組書記主持召開,討論重大事項要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員。
3.班子成員要主動參與集體決策,經認真思考,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表明自己的態度。
4.作決定時,由于意見不統一,分歧較大,未能做出決定的,會后要進一步調查、分析、交換意見,再次復議,特殊情況也可向上級報告,請求裁決。
㈣ 議事約定
1.班子會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根據需要也可臨時召開。
2.根據會議內容需要列席會議的同志由黨組書記、主任決定。
3.會議要做好記錄,會議記錄應歸檔管理,需要上報和下發的要整理形成文件。
㈤ 執行要求
1.會議做出的決定,班子成員必須自覺服從,各負其責,認真抓好落實,積極完成。
2.加強組織紀律,嚴格執行保密規定,會議研究的重要事情,任何人不準泄露,也不能將個人觀點、會議情況向外傳播,違者要追究責任。
二、干部任免事項守則
㈠認真執行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
㈡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選拔任用干部沒有經過民主推薦的不提名,沒有經過組織考察的不上會。
㈢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成員到會。對擬任免干部人選,應逐一表決,以應到會成員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
㈣分管干部工作的領導或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全面、準確、清楚地介紹所討論干部人選的考察情況。
㈤到會成員應當發表明確意見,分歧較大或有重大問題不清楚時,暫緩作出決定。
㈥干部任免通知下發之前需要復議的,須經黨組二分之一以上成員同意。
㈦討論的干部人選,凡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
㈧不得以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組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㈨嚴守紀律,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不準個人決定干部任免,不準泄露醞釀討論情況。
清遠市史志辦公室分工負責制度
一、黨組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度
㈠ 我辦黨組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凡屬全局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干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組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㈡ 在集體領導下實行個人分工負責制。黨組書記負責全面工作,黨組成員各分管黨史和地方志工作。
㈢ 黨組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要關心全局工作,積極參與集體領導。
㈣ 領導班子成員不遵守、不執行集體的決定,或未能按照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職責,給工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追究責任。
二、黨組會決策事項督查督辦制度
為認真抓好上級部門和黨組各項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切實推進史志事業發展,充分發揮督辦檢查作用,結合我辦實際,制定本制度:
㈠督查督辦范圍
⒈ 上級部門布置的重要工作、重要決定和指示等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⒉ 黨組重要的工作部署以及重要決定、決議、重要文件的落實執行情況;
⒊ 領導交辦的需要督辦督查的其他事項。
㈡督查督辦工作原則
⒈ 領導負責原則:一切督辦督查事項需領導審批;
⒉ 實事求是原則: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
⒊ 時效性原則:督查督辦要高質高效、急事急辦;
㈢督查督辦工作程序
督查督辦工作由綜合科牽頭。綜合科根據黨組會決策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包括督辦的內容、承辦科室、辦理要求、辦復期限等,報分管領導審批,一經審定,予以立項,分類登記、辦理。凡文件、會議和領導批示有時限規定的,辦理科室要依時報告辦理結果。沒有時限要求的,一般在一個月內上報辦事結果。確實難于如期辦結的,也要先按期報告辦理情況,說明未能如期辦結的原因和下一步辦理意見,辦結后及時報告。督辦事項辦結后,辦理科室要及時將有關材料整理交檔案管理員歸檔。
清遠市史志辦公室工作協調制度
一、班子成員要分工合作,職責分明,各負其責,團結一致,互相協作,不說空話,講求實效。
二、黨組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要集體研究,互相支持,互相諒解,密切配合,杜絕獨斷專行。
三、要自覺維護領導班子的團結,經常開展談心交流活動。思想上、工作上要多溝通,做到統一思想,統一行動。
四、建立黨組工作匯報制度。黨組成員每月向黨組匯報一次工作情況。聽取黨組的意見和建議,更進一步做好工作。
五、充分發揚民主,重大決策集體研究決定,職責范圍外的工作相互密切配合,不允許個人獨斷專行、一言堂及各行其是的現象出現。
六、統一思想,統一指揮,統一步調,密切聯系,協調配合。
清遠市史志辦公室監督約束制度
一、詢問和質詢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進一步強化對領導干部的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㈠明確詢問和質詢工作的對象。詢問和質詢的對象是所在單位黨組和黨組成員。
㈡詢問和質詢的具體內容是:①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重大決策中存在的問題;②在上級部署的重大工作完成、重要批示落實中存在的問題;③在依法行政、服務群眾、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方面存在的問題;④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⑤在厲行節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方面存在的問題;⑥在嚴格遵守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方面存在的問題;⑦在選拔任用干部方面存在的問題;⑧在執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問題;⑨在干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⑩其他需要詢問和質詢的內容。
㈢詢問和質詢的程序。詢問人可口頭提出詢問。質詢要以詢問為前提,詢問人在對被詢問人和部門所作的說明不滿意的情況下,才能以書面形式署真實姓名對同一問題提出質詢。
詢問應在15日內作出口頭答復或書面答復。質詢應在20日內作出有效的書面解釋或答復。對質詢答復不滿意的,可以要求質詢對象在規定期限內再作答復。詢問、質詢對象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說明或解釋或答復確有困難的,應當在到期日之前告知實施部門并說明理由,經批準后予以適當延長。
詢問和質詢人,應以督促發現問題、改進工作為目的進行詢問和質詢。質詢人利用質詢故意刁難、無理糾纏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被詢問和質詢的單位和個人應認真對待和受理(辦理)詢問和質詢,對不及時受理(辦理)或推諉敷衍、失職瀆職的或對拒不說明、解釋、答復,又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說明、解釋、答復的,視具體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二、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為了進一步明確領導班子在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確保市委、市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根據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辦實際,制定本制度。
㈠責任范圍
⒈ 領導班子要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⒉ 第一把手要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㈡責任內容
1.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黨委、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明確責任目標,并組織實施。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問題。
2.積極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不斷增強黨員、干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和廉潔從政、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3.根據黨和國家黨風廉政建設的政策法規制度和有關法律規定,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規章制度,并抓好落實。
4.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自覺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等規定選拔任用干部,堅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5.組織召開本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及廉潔從政情況。對領導班子成員在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廉潔行為,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找本人談話,進行批評教育,督促其檢查、糾正。
6.帶頭遵守各項黨風廉政法規、制度,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嚴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防止其發生違法違紀行為和不廉潔問題。
㈢責任考核
1.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將作為年度總結或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報上級黨委、紀委。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和廉潔從政情況,應列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來進行。
2.在被考核的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審計等部門開展好考核工作,如實匯報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3.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干部,應追究責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處分。
三、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
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深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根據《關于黨員領導干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㈠述職述廉的基本原則
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主旨,以領導干部自查、自律、自述為方式,以群眾監督為條件,促進領導干部自覺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
㈡述職述廉對象
處級以上領導干部。
㈢述職述廉內容
⒈黨政“一把手”述職述廉內容:
⑴按照年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任務及反腐倡廉任務分工要求,本人履行工作職責,落實各項制度規定,推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工作情況。
⑵本單位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及廉政文化活動開展情況。
⑶堅持民主集中制,重大決策、干部調整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集體研究決定執行情況。
⑷本人遵守黨紀、政紀和有關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及教育管理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的情況。
⑸其它需要報告和說明的情況。
⒉ 副職領導述職述廉內容:
⑴按照年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抓好各項制度落實,推動分管業務科室完成反腐倡廉任務工作情況。
⑵ 維護民主集中制,參與重大決策情況。
⑶本人遵守黨紀、政紀和有關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及教育、管理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的情況。
⑷ 其它需要報告和說明的情況。
㈣述職述廉方式及考核方法
領導干部個人述職述廉可結合年終干部考核工作同時進行。考核時領導要在單位全體干部會議上,結合其它業務工作述職,就履行職責范圍內的各項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情況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進行述職,述職結束后考核組對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及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進行測評。同時,采取個別談話的方式征求所在單位干部職工的意見,最后由考核組根據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情況和群眾測評情況,按照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確定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遵守廉潔自律情況等次。
清遠市史志辦公室自身建設制度
一、黨組學習制度
為了提高領導干部政治理論素質和政策水平,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性觀念,提高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增強工作的原則性、預見性和創造性,促進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創新發展,不斷改進中心組的學習,特制定本制度。
㈠參學人員:黨組成員及領導班子成員。
㈡組織領導:學習組長由黨組書記擔任,主要職責是:①組織制訂黨組學習計劃并組織實施;②主持學習和討論,檢查考核成員的學習情況。
㈢學習內容:①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②上級重大決策、有關文件、規章制度。③黨史、地方志業務理論與知識。
㈣學習方式: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集中學習可采取專題學習、看錄像等形式。自學可按照學習內容,結合個人工作,有重點地安排。
㈤學習要求:①原則上每月集中學習一次,每次學習半天。如有重要的內容需要學習傳達,可以隨時安排;②正確處理好工作與學習的關系,防止用工作會取代學習;③把學習與調研、研討相結合,通過深入調研和積極參加研討,提高理論水平,提高理論指導實踐的能力。
二、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
為了加強黨內監督和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提高領導班子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民主生活會的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㈠召開的時間和參加人員
民主生活會每年進行一次,除特殊情況,辦領導班子成員必須到會。必要時可吸收中層干部參加。
㈡班子檢查總結的內容
領導班子必須在會前寫好書面的檢查總結,檢查總結內容包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決議指示情況,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分工協作,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勤政廉潔,遵紀守法情況,加強穩定工作的情況,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積極為群眾辦實事,排憂解難的情況等。
㈢民主生活會的程序
⒈ 領導班子成員在認真學習的基礎上,寫出書面總結。
⒉在群眾中廣泛收集意見,可通過召開座談會或問卷的方式,把意見歸類整理。
⒊ 根據群眾的意見和上級部門的要求,確定民主生活會的主題和要解決的問題,安排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時間,書面上報組織部門,以征求意見并請上級派人參加。
三、領導班子談心談話制度
為創建和諧班子,解決好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促進我辦工作順利開展,形成談心談話的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㈠談心談話的范圍
單位正副職之間、領導班子成員與中層干部之間,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談話活動,每年至少分別進行一次深入地溝通交流。
㈡談心談話的內容
根據不同對象、不同時間的具體情況,談心談話內容應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況下談心談話應包括以下內容:
1.通過談心談話溝通情況,增進了解,征求對工作的意見、建議,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促進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2.了解領導干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機關黨工委工作安排情況;圍繞中心工作,結合分管工作或本單位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情況。
3.黨員領導干部學習政治理論,特別是靈活運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立場、觀點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堅持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作風情況。
4.領導干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包括自覺維護黨的權威,服從上級決議,充分發揚黨內民主,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持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堅持領導集體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維護領導班子團結等方面的情況。
5.聽取對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建議和要求及對黨組的重要決策中的重要問題的反映。
6.其它情況。
㈢談心談話的方法
談心談話,一般以個別訪談的方式為主,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集體座談的方式進行。
四、崗位責任制度
㈠主任崗位
負責市史志辦全面工作。
⒈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地方志、黨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地方志、黨史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⒉主持史志辦全面工作,督促全辦人員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努力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地方志、黨史工作;規劃、指導與組織實施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設,負責市情信息庫建設和管理;組織地情研究和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組織黨史成果轉化,開展黨史愛國主義宣傳教育。
⒊負責領導班子的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干部職工的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執行黨組、主任辦公會議及集體做出的各項決定。
㈡副主任崗位
協助主任做好分管科室的各項工作。
㈢科長崗位
1.綜合科
⑴協助辦領導組織日常工作,協同處理上級交辦的有關工作;
⑵負責會務組織、文秘、檔案、保密、財務、安全保衛、計劃生育、對外接待、離退休干部等行政后勤工作;
⑶負責人事、黨務、紀檢、監察、工青婦等工作。
2.黨史科
⑴開展黨史資料的征集和研究工作;
⑵編寫有關組織史資料、各個歷史時期的黨史大事記,撰寫中共地方史;
⑶組織黨史學術研討與交流;
⑷開展黨史宣傳教育,舉辦有關黨史展覽、陳列,建立黨史學習教育基地;
⑸做好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的黨史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
⑹負責各縣(市、區)中共地方史的審查驗收工作。
3.方志科
⑴擬定《清遠市志》編纂規劃和方案,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清遠市志》的編纂和審查驗收、出版工作;
⑵組織、指導、檢查和協調各縣(市、區)地方志書編纂、出版和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
⑶負責各縣(市、區)地方志書的審查驗收工作;
⑷組織地情調查研究和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⑸規劃、指導、督促、檢查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設,管理市情信息庫;
⑹組織培訓各縣(市、區)地方志專職干部和地方志編纂人員。
4.年鑒科
⑴擬定全市綜合年鑒編纂工作規劃與方案;
⑵落實年鑒工作的編纂規范和管理辦法;
⑶組織、指導、檢查和協調各縣(市、區)綜合年鑒編纂工作;
⑷組織培訓綜合年鑒編纂人員;
⑸開展綜合年鑒編纂理論研究和對外交流。
五、服務承諾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特制定本單位服務承諾制度。
㈠服務承諾制度是本單位各業務科室根據職能要求,將對外服務的內容、程序、時限以及服務標準等事項向社會做出公開承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諾的落實,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的制度。
㈡服務承諾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事時限、提供優質服務。承諾項目包括有:服務質量、服務項目、廉潔從政等方面。
㈢服務承諾制度的主要措施:⑴各業務科室的服務項目、服務標準、辦理程序和具體要求以及辦理時限、承辦人員等要素,通過政務公開欄向社會公示,作出承諾。⑵完善監督制度。具體受理群眾的投訴電話:0763-3372636。對群眾投訴的問題認真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投訴人。
㈣服務承諾制度的管理:服務承諾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監督和檢查工作由綜合科負責。
㈤服務承諾的獎懲
違諾第一次給予批評和誡勉談話教育,向當事人賠禮道歉;違諾第二次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違諾三次以上給予效能告誡或調離工作崗位;違反廉潔從政承諾,視情節輕重給予效能告誡或黨紀政紀處分。
六、經費管理使用制度
㈠各項經費收支工作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不得擅自亂收亂支,本著合法合規、勤儉節約、科學合理的原則管好用好經費。
㈡出納員應嚴格審核憑證條據,非經主管領導審批不得付款、不得白條入帳、不隨便挪用公款辦私事,公平合理,不以權謀私,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
㈢財會人員應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做好各項現金收支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財會人員有權拒付,嚴格履行職責,不得違法違紀。
㈣單位需要添置固定資產等設施、大金額專項支出,應經辦班子討論研究決定,按規定程序采購、按要求支付。
㈤做好經費收支預算,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嚴格審批合理支出,定期審核公布賬目,增加經費收支透明度。
㈥財會人員記帳科目要清楚,數據要準確,內容要詳實,經得起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督導,能積極配合單位搞好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七、公務用車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條 單位公務車統一由綜合科管理和調度
第二條 車輛使用
㈠ 公務車應用于辦公務,原則上不能用于辦私事。
各科室用車應提前通知綜合科,根據先后緩急程度給予安排。
嚴格落實公務用車使用登記制度,駕駛人員須填寫用車情況登記表存檔。
㈡ 工作人員到市區外出差,除辦領導和全辦人員集體出差外,原則上不派車。
㈢ 本辦工作人員因私在市區范圍用車,在保證公務用車的前提下,綜合科視情況予以安排,報辦分管領導批準。因私用車一般不超過半天。用車人根據耗油量按牌價及時交回油款及路橋費。
㈣ 本辦車輛一般不對外借用。
㈤ 公務用車加油、維修、保險等事項,實行協議供貨辦法,經過貨比三家后選擇質優價廉的協議供貨商。
㈥ 車輛保管
⒈ 實行專人保管。駕駛人員使用車輛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辦公樓內。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在外停放時,應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⒉ 在法定節假日,原則上車輛必須封存。確有接待等需要使用的,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同意。
⒊ 因車輛保管不當,導致車輛損毀、甚至丟失 ,按有關規定處理。
㈦ 車輛保養
⒈ 駕駛人員要嚴格執行車輛保養規定,做到日常保養、定期保養、定程保養相結合,切實保證車況良好,車輛整潔。
⒉ 車輛需進廠檢修或年審時,駕駛人員要提出書面申請,報分管領導審批。
⒊ 車輛維修、年審須送市財政局定點的汽車修理廠家。如外出時車輛出現故障,就近維修后,要及時報分管領導。
㈧ 公示和報告
車輛管理人員須隨時注意檢查車輛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定期在單位公告欄進行公示。
八、廉潔自律制度
為了進一步促進我辦黨員干部廉潔行政、奉公守法,結合上級有關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㈠ 黨員干部必須認真貫徹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有關精神,發揚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落實中央關于端正黨風和加強廉政建設的各項措施和規定。
㈡ 必須不斷加強世界觀改造和思想道德作風修養,堅定共產主義信念,發揮表率作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㈢ 必須樹立公仆意識和正確的權力觀,堅持立黨為公、勤政為民,深入群眾,密切聯系群眾,正確看待并使用人民所賦予的權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㈣ 必須重視制度建設,嚴守各項紀律,帶頭維護黨紀、政紀及法規的嚴肅性,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自覺接受方方面面的監督,堅持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制度,堅持重大事項、個人收入報告、廉政述職書面報告等制度,不斷增強自我約束意識和自控能力。
㈤ 嚴禁贈送、收受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行為。不得為謀取個人或本單位利益,向有關領導干部贈送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支付憑證;要管好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準他們接受或代為接受上述財物。
㈥ 不許放任、縱容配偶、子女、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干部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和其他私利。
㈦ 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揮霍浪費。
九、保密工作制度
㈠保守國家秘密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國家工作人員的義務和職責,各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嚴守黨和國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則,按照《保密法》規定程序依法辦事。
㈡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實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不該看的不看;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資料;不攜帶機密材料出入公共場所或探親訪友。
㈢加強保密文件、資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續。對收到的保密文件、資料,保密員要認真清點、登記、編號,按規定的范圍和程序傳閱、辦理,閱辦完畢,及時收回辦公室。
㈣秘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保管,確保安全,未經批準嚴禁攜帶秘密文件、資料外出。
㈤秘密文件要及時送領導批示,緊急密件、密電要隨到隨送;一般密件要在三至五天內處理完畢。
㈥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帶回的秘密文件、資料要交辦公室登記保存,個人不得長期存放。
㈦查閱秘密文件、資料、檔案,要認真遵守保密規定和有關制度,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查閱、摘錄和引用。
㈧保密員對收到和發出的文件要按規定進行清退。凡需銷毀的保密文件、資料,由保密員到指定地點銷毀。
㈨對違反保密紀律造成損失、泄密的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有意泄密并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印章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印章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㈠綜合科負責人負責管理本辦印章、辦黨組印章、工會印章、財務印鑒等。
㈡財務(撥款)印鑒必須分散管理,不得一人集中保管。印章管理人員外出時,應指定臨時代管人員負責管理印章。
㈢使用本辦印章、辦黨組印章、法定代表人等印章,須履行用印審批手續,一般用印須經辦分管領導同意批準,特殊用印的,須報經辦主要領導批準。
㈣本辦印章的使用,須由辦主要負責人按管理權限審批。經批準,可以將部分用印審批權限授權有關人員負責,被授權人不得將批準用印權再授予其他人。
㈤印章管理人員用印時應認真核對用印材料,明確用印內容和目的,確認符合用印手續后,方可蓋印。不得隨便委托他人代取、代用印章,如確因特殊原因需由其他工作人員代用印章,必須由印章管理人員在場監印。
㈥原則上不得在各類空白證書、證件、圖表及其他材料上用印,因特殊原因需蓋空白印章的,必須經辦主要領導書面批準,并標注份數逐一編號。未用的應全部退回。
㈦使用印章應在機關內部進行,不得攜帶印模外出用印。確因特殊原因需外出用印的,須經辦主要領導同意。
㈧對印章保管不善,造成印章丟失的;把關不嚴,用印后造成重大錯誤和損失等不良后果的;以及非法使用印章的,視情節予以處理。
十一、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我辦固定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㈠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機器設備、儀器儀表、辦公設備、運輸車輛、房屋及構筑物等。我辦固定資產管理由綜合科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不得隨意挪動、移裝、借調設備。
㈡各科室必須精心使用和愛護固定資產,應將每項固定資產承包落實到人并認真地做好固定資產的維護保養工作。嚴格執行設備操作安全規程憑證操作設備。固定資產借用,由借用部門出具借條,經分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借出。
㈢報廢或閑置的固定資產是指符合固定報廢或閑置條件,并經批準報廢或閑置的固定資產。申請報廢和閑置的固定資產在獲得批準以后,使用人仍必須妥善保管,不得自行拆卸或挪用其零部件,直到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完成調劑、報廢并回收殘值為止。任何個人均無權私自處理報廢設備。
㈣固定資產的更新。使用科室對需要改造或更新的固定資產應報固定資產管理科室,并經分管領導同意。
㈤固定資產的購置。經批準購買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科室提出詳細的使用要求、技術指標、規格型號等參數,綜合科嚴格按照有關文件及要求,堅持貨比三家,網上竟標采購等原則進行購置。
㈥每年由綜合科組織專人對各科室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㈦保管人員要堅持原則,管好財產,嚴重失職造成損失或混亂者,要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