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秀麗(1933 - 1959),祖籍清遠縣橫荷(今屬清城區)。新中國成立后,在廣州和平藥廠(1956年并入何濟公藥廠)當工人。1958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8年12月13日晚,向秀麗等3名當班工人正在為制造“甲基”的藥劑投料加酒精,一只裝著20多公斤酒精的玻璃瓶突然滑倒在地上,傾瀉出來的酒精四面流溢,觸到工場左邊正在燃燒的煤爐的熱氣而燃燒起來。工場右邊放著7桶用煤油浸著的金屬鈉,如遇高溫即爆炸,威力足以毀掉整個工廠并殃及周圍商業區及居民。危急關頭,她不顧個人安危,用毛巾丟在地上吸酒精,用帽子、圍裙撥酒精,阻止火勢蔓延,頃刻間幾乎變成火人,還叫同事“別管我,快去叫人救火!”向秀麗用其血肉之軀延緩火勢,為前來救火的人贏得時間,制止了一場隨時可能發生的爆炸事故。全身被嚴重燒傷的向秀麗經醫院搶救無效,于1959年1月15日去世。同年,廣州市人民政府追認她為革命烈士。2009年,被評為“100位新中國成立以來感動中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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