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規定,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應經省級或設區的市級商務主管部門批準,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不得從事對外勞務合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商務、旅游、留學等名義組織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
截至2024年11月,全國商務主管部門共批準887家企業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2024年前三季度,我企業派出各類勞務人員29.1萬人,同比增長14.6%。有需求的企業、個人可通過“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名單”的鏈接查詢已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企業信息(原文查看,網址:http://femhzs.mofcom.gov.cn/fecpmvc_zj/pages/fem/CorpLWList.html)。
商務部特別提醒有意愿出國務工的中國公民,要牢固樹立自己是“海外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務必通過合法正規渠道出國務工,務必在出國前確認企業已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警惕各類虛假宣傳,謹防上當受騙。如發生涉外勞務糾紛,可向涉訴方注冊地或戶籍所在地有關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