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開展我市失信企業聯合監管和懲戒工作,市商務局根據《關于對電子商務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行動計劃》(發改財金〔2016〕2370號)》等文件要求,(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0日。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或方式反饋意見:
一、來函請寄:清遠市人民二路7號市行政服務中心7樓7012電商辦(郵編:511518,請在信封上注明“(清遠市關于對電子商務領域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征求意見稿)”字樣)。
二、電子郵件:qywjm3363854@163.com
三、電話/傳真:0763-3365027
附件1:清遠市關于落實對電子商務領域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征求意見稿)
附件2:《關于對電子商務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行動計劃》(發改財金〔2016〕2370號)
清遠市商務局
2019年7月1日
征集結果:
關于對《清遠市關于落實對電子商務領域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結果反饋
市商務局于2019年7月1日發布了《關于征求<清遠市關于落實對電子商務領域及分享經濟領域炒信行為相關失信主體實施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截止7月10日公告期滿,未收到意見建議。
特此公告。
清遠市商務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