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保險公司: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2019年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外貿方向)重點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貿函〔2018〕173號)等文件精神,為規范促進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的申報、審核、入庫工作,現就有關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對在我市登記注冊,具有對外貿易經營資格,自主向國家批準從事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并已繳納保費(含保險公司墊付,下同)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資助。企業就同一保險標的重復投保的除外。
二、支持時間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所發生的項目。
三、支持標準
(一)對我市的投保企業,投保的實際繳納保險費給予不超過40%的資助。
(二)除上述資助標準外,(1)對投保單機和成套設備出口短期出口特險(包括買方違約保險和特定合同保險),按實際繳納的保險費增加10%的資助,其中對船舶投保出口短期出口特險的,在上述單機和成套設備出口短期出口特險加計的基礎上按照實際繳納的保險費再增加15%的資助;(2)對投保農產品短期出口信用險的按實際繳納保險費增加5%的資助;(3)對向“一帶一路”及新興國際市場國家和地區(詳見附件1-7、1-8)出口投保的按實際繳納的保險費增加5%的資助;(4)對向美國出口投保的按實際繳納的保險費增加5%的資助。
(三)對2017年度出口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小微企業投保平臺類保險產品(以下簡稱“小微企業專項”),根據實際繳納保費給予80%的資助,資助額不超過2017年度出口額的0.08%。
(四)對中型企業(2017年度出口額1,000萬美元至5,000萬美元)投保“新興國際市場政治風險及附加訂單風險”(以下簡稱“中型企業專項”),根據實際繳納保費給予80%的資助,資助額不超過2017年度新興國際市場出口額的0.08%。
(五)對投保“小微企業專項”和“中型企業專項”,2017年度出口額為“0”,2018年有出口且自付保費的企業,則按企業實際繳納保費80%資助。
(六)當期每個非保險公司墊付類企業取得總資助金額不超過400萬元,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低于0.1萬元的不予資助。
四、申報程序和材料
符合條件的企業按以下程序申報:
(一)資金申報流程及操作時限。
由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出申請,廣東省一級保險公司組織企業申報,收集材料(一式兩份)并填報《省級保險公司促進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申請匯總表》(見附件1-2)及《專項資金收款賬戶信息匯總表》(電子版),在2019年3月25日前將專項資金申請材料送達市商務局。逾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存在問題而導致無法享受財政資助,由申請企業自行承擔。
(二)市商務局對申報材料匯總、整理,按照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組織第三方評審,評審合格的項目進入地市項目庫并報省商務廳備案,并按照省商務廳有關通知文件要求對專項資金項目進行公示,撥付等相關手續。
(三)保險公司申報材料。
1.一般企業專項保費申報材料:
(1)促進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申請表(附件1-3);
(2)企業投保明細表(附件1-4);
(3)保險費通知書或最低保險費通知書(第一頁復印件)
(4)企業付款銀行水單(復印件);
(5)保險費全額發票(復印件);
(6)保單明細表(復印件,僅在投保買方違約保險或
特定合同保險情況下提供);
(7)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8)其他相關的材料。
2.小微企業專項保費申報材料:
(1)經小微企業蓋章的保單文件(復印件);對于已經開通網上服務系統的保險公司且小微企業通過網上服務系統進行投保或續轉的,可提供小微企業網上服務協議(復印件)以及企業對投保行為進行網上確認的清單材料,無需提供保單文件;小微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線上投保/續轉的,由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提供對投保行為進行網上確認的清單材料,無需提供保單文件;
(2)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1-5①或②);
(3)保險費通知書(第一頁復印件);
(4)保險費全額發票(復印件);
(5)企業付款銀行水單(復印件,非墊付類企業提供);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非墊付類企業提供);
(7)其他相關的材料。
3.中型企業專項保費申報材料:
(1)經中型企業蓋章的保單文件(復印件);
(2)中型企業專項資金申請匯總表(附件1-6①或②);
(3)保險費通知書(第一頁復印件);
(4)保險費全額發票(復印件);
(5)企業付款銀行水單(復印件,非墊付類企業提供);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非墊付類企業提供);
(7)其他相關的材料。
五、申請材料自查
申請企業在遞交申報材料前應做好如下自查工作:
(一)發票方面。
1.檢查提供的保險費發票是否在2018年1月至12月的規定申報期內;要剔除申報期外發票。
2.檢查發票合計金額是否大于或等于《信用保險專項資金申請表》以及《企業投保明細表》上“已繳保險費”相符。
3.檢查提供的保險費發票復印件上關鍵信息(含發票開具日期、發票金額、發票抬頭名稱)是否清晰,如無法辨認的,需用簽字筆注明清楚,并加蓋公章。
4.保險公司按稅務規定要求向企業開具發票,其中對于申請小微企業專項保費資助和中型企業專項保費資助,且保險公司墊付保費的,應由保險公司按照企業實際繳納(含保險公司墊付)的保費向該企業開具全額發票。
(二)申請表方面。
1.檢查《促進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申請表》上“出口企業名稱”與所蓋的公章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應提供雙方關系的書面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2.檢查申請表(一式二份)是否齊全。
3.檢查申請表上法人代表是否已簽名或已蓋法人代表章。
4.檢查申請表上是否已填清楚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如屬于分機號的,應填清楚分機號。
5.檢查企業投保地與營業執照注冊地是否為廣東省(不含深圳市)。
6.檢查申請表上“企業開戶銀行名稱”是否寫清楚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支行),“企業開戶銀行賬號”是否填寫的是人民幣賬號。省屬或中央駐穗企業還需檢查電子版《收款賬號信息表》上銀行賬號是否與紙質申請表賬號一致。
(三)投保明細表方面。
檢查投保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費通知書/最低保險費通知書編號與提供的紙質通知書編號信息是否一致。
(四)保單文件方面。
1.檢查保單文件上“出口企業名稱”與所蓋的公章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應提供雙方關系的書面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2.檢查保單文件上是否明確投保的保險公司,企業就同一保險標的重復投保的,不予資助。
(五)小微企業網上投保的清單材料方面。
1.對于已經開通網上服務系統的保險公司且小微企業通過網上服務系統進行投保或續轉的,可提供小微企業網上服務協議(復印件)以及企業對投保行為進行網上確認的清單材料。檢查小微企業網上服務協議(復印件)是否加蓋企業公章;檢查清單是否包含企業名稱、對投保行為進行網上確認的時間、IP地址等,是否加蓋保險公司公章。
2.小微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線上投保/續轉的,對投保行為進行網上確認的清單材料。檢查清單是否包含企業名稱、對投保行為進行網上確認的時間、IP地址等。
(六)匯率
折算匯率以省申報指引正式發文(2018年9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的美元中間價折算為美元金額,參考匯率值為6.86。
本通知由市商務局解釋。
2019年3月8日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市商務局魏薇0763-3363077)
附件:
1-1. 2019年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外貿方向)促進外貿發展事項(促進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評審注意事項
1-2. 省級保險公司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外貿方向)促進外貿發展事項(促進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申請匯總表
1-3. 2019年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外貿方向)促進外貿發展事項(促進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申請表
1-4. 企業投保明細表
1-5. 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申請匯總表(①保險公司墊付、②保險公司未墊付)
1-6. 中型企業專項資金申請匯總表(①保險公司墊付、②保險公司未墊付)
1-7. 新興國際市場國家和地區名單
1-8.“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