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貿進出口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建立品牌統計制度的要求,加強對優惠貿易協定出口貨物管理,統一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有關項目填制,海關總署2017年第69號公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海關總署2017年第13號公告附件)第三十五項“商品名稱、規格型號”進行了修改,增加了“品牌類型”項目。請各外貿進出企業嚴格按照公告要求,在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如實填報相關品牌數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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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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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貿易發展科 ?魏薇 ?3363077)